中国甘肃网3月20日电据《张掖日报》(记者董兴平)近日,张掖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启动并运营仪式举行。据悉,张掖市智慧城市建设以一个中心、两个系统、三个方面、四大平台、五类基础数据库、六项指标、七大应用为主要架构,采用城市智能大脑+行业应用组件的新模式。
张掖智慧城市由七大板块组成。智慧政务基于三个平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政务大数据平台、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基于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的一个门户(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通过智慧政务建设,“群众跑腿少,数据跑多”。
城市运行管理与应急指挥
中心通过建设基础设施+六大平台,实现自然灾害预警监测、应急指挥调度、城市运行管理的综合监管。可实现地图上的指挥功能,直接查询和调查地图中的各种救援物资,利用无人机、应急指挥车、单兵系统实现天地一体化应急指挥。
城市大型可视化智能运维平台实时监控现有资源的使用情况。目前已建成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标准为国B机房,安全等级达到三级标准,件,存储容量为1.5PB,城市大数据中心为基础信息化工程,可为张掖市政府节省73%的基础设施投资。
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以城市大数据中心为基础张掖楼宇自控系统,建设“一馆一门五平台”。为张掖市小微企业和创客提供全方位服务,可定制张掖市各类园区运营状态。
通过网络环境基础设施和教育建设
应用云平台,智慧教育为教育发展提供流畅的网络环境、便捷的应用软件、丰富的教育资源,加速互联网+教育建设。可展示教育大数据平台、智慧教育管理系统、平安校园系统。
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张掖智慧旅游整合运营商数据和OTA数据,为游客提供多维度分析,为张掖日常旅游监管、指挥调度、营销策略制定提供精准数据支持,可部署智慧旅游视觉展示系统和所有景区视频对接。
智能交通建设两大平台和六大业务系统,实现交通预警监控自动化、辅助决策科学化、信息服务精准化。集成公安交通指挥平台、信号灯控制系统、交通流量分析系统、路面变量信息板等系统。
城市大数据中心不仅为智慧城市提供了统一的承载平台,也为张掖市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承载平台,让每个业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只需要业务系统设计。从而减少政府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加快业务系统上线的速度。
智慧教育还将搭建增值服务平台,真正实现“校内外多元化发展、优质资源引进”的先进理念,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教育服务。智慧课堂的应用增加了教学趣味性,提高了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科技大市场将发挥开发、沟通、交易、合作、共享的功能。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搭建综合平台,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和提升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开展业务。
张掖信用
就是按照省统一标准,打造张掖市企业、法人、重点群体征信平台,实现联合惩戒、双公示,打造诚信张掖。
智能交通建设公交电子停车标志和路面可变信息板,方便市民了解路网状态,优化出行解决方案。
三维防控云防御系统,增强现实技术,通过高低点联动,解决传统监控无关联问题,升级视频监控功能。
金张业智能APP为市民提供日常生活支付、交通查询、预约登记等手持服务。
智慧旅游,
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比,可以展示游客分布、旅游经济数据、旅游交通数据、当地旅游资源的繁忙程度。
智慧政务,充分利用互联网,
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社会服务。
平安张掖开通了公安视频专网对接工作,可以展示当前视频资源分布情况和视频资源数量。
智慧教育提供丰富的基础教育数据,显示学校分布和互动课堂状况的地图,并显示教学资源贡献率排名等信息。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是我省最大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是实现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保障。 为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更好监测和控制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有效保障绿色崛起战略顺利实施,印发关于加强监测的通知环境空气质量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对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关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大局。 省六大提出加强大气、水体等生态要素监测,规范建立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重要指标定期公示制度。 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我省环境空气质量。 目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与先进省市差距较大,在机构、设备、人员、投入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 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空气质量是我省最好的形象品牌、独特优势和宝贵资源,了解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是人民群众和国家人民的迫切期盼。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各项制度措施,全面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和水平。
2.明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主要目标、总体部署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到2015年底,建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覆盖全省、指标齐全、运行高效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海南卫星楼宇自控质量保障,满足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监测要求建成,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 信息发布系统和监测网络管理系统实现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的定期发布,广泛宣传全省环境优势,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中外游客,支持生态省建设和绿色崛起.
(二)统筹安排。 以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琼海市、五指山市为重点,逐步推进其他市县、重点旅游景区、重点产业园区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2013年底前,海口市(新增省级控制点)、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琼海市、五指山市开展县城以上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按照新标准; 2015年底前,其余13个市县,以及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等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和产业园区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和信息发布。 有条件的市县、旅游景区、产业园区可先行开展监测和信息发布。
(三)基本要求。 监测点的设置和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监测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设备和信息发布设施应当适应监测工作的需要,配备齐全的时间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三、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工作
(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各市县政府要把环境空气质量能力建设作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新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要求,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监测信息传输和发布设备。标准。 要切实加强环境空气监测队伍建设,提高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加大投入,完善机制,确保监测设备科学有效运行。
(二)积极推进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示范。 以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等示范点,市、县政府、省旅游行政部门、省环保行政部门等有条件的旅游景区逐步推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着力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体系。 洋浦经济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东部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要逐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预警环境空气质量。园区环境安全。 它是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了环境安全预警能力。
(四)完善和规范环境空气信息发布制度。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办法,加大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力度。 各市、县政府要主动发布辖区内县城以上市(镇)、重点旅游景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重点旅游景区、重点产业园区要积极配合发布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各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所辖市(镇)空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和自动监测设备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所辖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监测站。 各重点旅游景区、重点产业园区要安排专人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负责空气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自动监测站的质量监督评价、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县政府要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绿色崛起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环境空气质量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平稳发展。监测能力建设和监测工作。
(二)加大投入,保障资金。 市县政府要加大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建设需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和运行资金情况。 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力争将重点城市和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国家计划。
(三)重视人才,提高水平。 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全面提高监测队伍技术水平,做好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科学客观反映环境空气状况。空气质量。
附件: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新标监测能力建设方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 年 2 月 27 日
附录
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新标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为加强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科学建设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促进绿色崛起,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范围
全省有19个市县(镇)、重点旅游景区和重点工业园区。
2.点设置
(一)基本要求。
1.区域性。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应设在城市建成区、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监测点,点位应能覆盖整个监测区域。 如果需要设置多个点,每个点应该相对均匀分布。
2.代表。 点位设置科学合理,能更好地代表监测区域整体质量水平,客观反映监测城市(镇)、重点旅游景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水平和变化规律.
3.前瞻性。 综合考虑区域发展规划,使监测点的确定能够有效兼顾未来城市、重点旅游景区和重点产业园区的发展需要。
4、可行性。 点位设置应充分考虑水、电、气、交通等条件和运行维护的可行性。
(2)点数。
1.市(镇)。 海口市设立7个监测点(现有国控点5个;新增省控点2个,其中新增省控点1个,观澜湖现有1个点纳入省控点管理),儋州市设立监测点4个(那达镇3个,白马井1个),三亚、琼海、万宁、东方、文昌各设置3个监测点,其他市县根据情况各设置1-2个监测点。
2.重点旅游景点。 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各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其他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各设置1个监测点。
3.重点产业园区。 重点园区监测点位根据园区规模设置。 其中,洋浦经济开发区设置5个监测点,老城经济开发区和东方工业园区各设置3个监测点,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县工业园区各设置1-2个监测点。
(3) 设置程序。
1.国家控制点。 已列入国家控制点的海口市、三亚市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变更。
2.省控制点。 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增加监测项目的,设点不需另行申报,直接纳入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控网络。 市、县新增省管市(镇)监测点或者需要调整已批准的原省管监测点的,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点位代表技术报告。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前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
在重点旅游景区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旅游企业应当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点技术报告。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经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省控。点。
在重点工业园区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由工业园区或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点位技术报告。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经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省级控制点。
3.市、县控制点。 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设置市、县监测点。 市、县控制点由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建设内容
(一)城市(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对二氧化硫分析仪、二氧化氮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PM10)分析仪、细颗粒物(PM2.5)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气象五参数仪、质量控制设备、流量校准设备、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监测站。 三沙国家大气本底综合监测站是根据国家建设规划建设的。
(二)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配备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等监测设备。颗粒物(PM2.5)、气象五项参数、质控设备、流量标定设备、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新建监测站。 根据旅游环境特点,增设空气负氧离子、紫外线强度等监测设备和大屏幕显示系统。
(三)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预警监测站。
根据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各环境空气预警监测站分别配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气象五参数监测设备、质控设备、流量标定设备、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新建监测站。 根据各产业园区污染物特征,洋浦经济开发区将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氨气、恶臭浓度等监测设备的配置。 气体浓度监测设备。
(4)备用设备。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保证全面、客观地反映监测结果,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应为每个监测项目配备一台备份机,以满足数据统计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有效性要求。 要求。 城市(镇)、重点旅游景区、重点工业园区自动监控系统每3套配备1套备用设备,不足3套的自动监控系统配备3套备用设备。
4.设备选择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等自动监测设备应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应性试验,各项技术指标优良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设备 参照中国国家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PM2.5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和要求(试行)》; 其他在线设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认可证书、生产许可证或权威部门颁发的适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