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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自建区累计完成房屋征收496.89万平方米旧住宅区改造133.25万平方米

发表时间: 2023-02-05

中新网江苏网12月31日电 (记者 孙权)记者31日从无锡市梁溪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一年小灶”专项整治期间安全生产方面,小区重点抓好房屋主体和设施建设。 设备和群体行为“三级”,全力推进老旧小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 通过整治,老旧小区安全环境明显优化,“老城”面貌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安全感逐步提升。

据了解,梁溪区作为无锡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较多,房屋老旧,配套设施匮乏,隐患多。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梁溪区开展老旧小区“背包式”车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街道、社区2700余个“背包式”车库展开全面排查。 集中清理整治乱收费、乱闯等现象,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车库使用管理,降低安全风险。

同时,梁溪区还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列为民政重要项目,纳入全区棚户区改造五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新老村改造规划和宜居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 、综合运用拆、建、改造等方式梁溪区楼宇自控来电咨询,在无形中化解大量旧房安全隐患。

统计显示,梁溪区建区以来,完成房屋征收496.89万平方米,完成旧区改造项目658.4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133.25万平方米,分别占31.5%和87%。分别占市区的百分比。 % 和 32.44%。 2020年投入改造资金近5亿元,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升级。

据梁溪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下阶段,该区将进一步加强西山区和广益区、经济开发区和阳明区、滨湖区和沿河区、惠山区区和黄乡区。 片区总体规划高标准推进北部凉西创新新城建设。 “拆旧建新,不断压缩老旧小区存量,逐步改变破旧形象,提升品质,消除隐患,促进安全,建设风格协调、安全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城市核心区。”

据悉,梁溪区在抓好小区主体保洁的同时,还抓好设施设备治理和群体行为管理。 在设施设备管理方面,梁溪区积极布局“智慧消防”,规范消防设置、改造老旧电梯,突出做好居民群众急需、急需的安全保障工作; 在群体行为管理方面,注重群体行为习惯,狠抓安全教育管理,重点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能力。 (超过)

广东水电二局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改造工程(南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公告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合同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风险。

2、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一定影响。

广东水电二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披露中标《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南沙区改善工程(南段)”状况。 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广东水电二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巨龙开发情况的信息》。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2022年12月16日关于中标小道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改造工程(南段)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的公告。

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签订,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签约概况

近日,公司与中水珠江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广州市水务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有限公司主办,其他为会员)与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签订《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 合同。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按200年一遇洪水(潮)标准加固改造堤防9.3km,新建鸡柳冲西门、马沙一冲西门两道闸门,改建鸡屋冲西门、马沙三冲西。闸门 共有闸门2座,新建吉屋涌抽水站1座楼宇自控采购合同协议书,配套建设滨海景观园林设施。

根据联合体联合体招标协议,中水珠江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联合体发起人,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职责,承担设计任务和勘察任务。项目的; 广州市水利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设计任务; 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该项目的建设任务。

(1)交易对方: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2)合同类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合同标的:南沙区龙穴岛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

(4)合同金额:758,847,460.37元,其中公司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为325,114,774.16元。

(5)合同工期:总工期930个日历日,其中施工期780个日历日。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2、法定代表人:许文亮。

3、启动资金:393.96万元。

4、主营业务:负责水利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负责全区河道巡查工作; 负责防汛(潮)、排水、水利工程联合调度; 负责编制水利设施应急预案,承担水利设施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做好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5、地址: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N5区2楼。

(二)公司与所有者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2020年公司承接业主“2020年南沙区角门航道外江碧岛建设项目”,合同金额2353.08万元,占2020年同类业务的0.25%。

2021年公司与业主未发生类似交易。

2022年公司承接业主方《南沙区凤凰湖2#湖公园管理项目(2022-2025年)》,合同金额1791.77万元,占2021年同类业务的0.16%。

(四)业主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承包方(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遵守法律,发出承包方开工通知书,提供施工场地,办理证件及批准文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联合体):遵守法律; 依法纳税; 完成所有合同工作; 对工程的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完整性负责; 确保工程施工和人员安全; 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和生态的保护; 避免施工损害公众和他人的利益; 为他人提供方便; 项目的维护和保养等。

(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按200年一遇洪水(潮)标准加固提升堤岸9.3公里,建设鸡柳冲西闸、马沙一冲西闸共2座闸门,改建鸡屋冲西闸、马沙三冲西门有闸门2座,新建鸡屋冲泵站一座,配套建设滨海景观园林设施。

(3)合同金额:758,847,460.37元,其中公司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为325,114,774.16元。

(4)计价依据:工程承包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5)合同工期:总工期930个日历日,其中施工期780个日历日。

(6)结算方式:按进度按月支付。

(七)主要违约责任:

1.甲方(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工程事务中心)违约

(一)发包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明示不履行或者实质上停止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

(二)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拖延、拒绝批准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造成延期支付的; 承包商无法复工;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停工28日后,发包人仍不改正的,发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但是,承包方的这一行为并不免除发包人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索赔权利。

2.承包方(联营体)违约

(一)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可以通知承包方立即解除合同。

(2) 承包方原因:承包方的设计、承包文件、实施和完成的工程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 承包人违反合同,将承包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他人,将承包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给他人的;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未经监理人同意,擅自撤离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者材料的;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的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承包人拒绝拆除不合格的工程; 承包人未按合同进度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对合同竣工证书所列缺陷清单的内容或者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缺陷进行修复,并按照监理人的指示拒绝修复的; 履行合同。

承包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可以向承包方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承包方限期改正。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3、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违约

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3年及未来两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所有者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有一定影响。 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欢迎投资者关注。

可供检查的文件:

《南沙区龙穴岛周边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特别公告。

广东省水电二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007

广东省水电二局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市潮南区南山河截流生态修复

关于堤防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合同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协议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影响。 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风险。

2、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一定影响。

广东水电二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披露《潮南南山河截流生态修复及堤防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情况汕头市区”。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汕头市潮南区广东省水电二局有限公司”巨潮信息网2022年12月23日《关于中标南山截流生态修复及堤防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的公告》。

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签订,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签约概况

近日,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与河南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管理处签署了《南山河截流生态修复及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协议》。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路堤改善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和改造防洪道路、堤防防渗、防波墙改造、桥梁装饰、生态堤修复、配套停车场等服务设施。

根据联合体协议,公司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主体工程、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等)的建设并完成设备采购、调试工作、验收服务等; 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概算编制)。

(1)交易对方:汕头市潮南区秋峰水系工程管理处。

(2)合同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合同标的:汕头市潮南区南山截流生态修复及堤岸升级改造工程。

(4)合同金额:359,607,988.16元,其中公司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为348,079,198.16元。

(5)合同工期:建设工期暂定为18个月。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秋峰水系工程管理处。

2、负责人:陈伟伦。

3、启动资金:3408万元。

4、主营业务:负责辖区内“三防”、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土资源保护、管理和蓄水等工作; 受理用水申请,管理用水工作,按照规定收取水费; 水库等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

5、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两营镇古厝。

(二)公司与所有者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近三年,公司与汕头市潮南区秋峰水系工程管理处未发生类似交易。

(四)业主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承包方(汕头市潮南区秋峰水系工程管理处):遵守法律,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提供施工场地,办理证件及批准文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联合体):遵守法律; 依法纳税; 完成所有合同工作; 对工程的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完整性负责; 确保工程施工和人员安全; 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和生态的保护; 避免施工损害公众和他人的利益; 为他人提供方便; 项目的维护和保养等。

(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和改建防洪道路、堤防防渗、挡浪墙改造、桥梁装饰、生态堤岸修复、配套停车场等服务设施。

(3)合同金额:359,607,988.16元,其中公司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为348,079,198.16元。

(4)计价依据:工程承包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5)合同工期:建设工期暂定为18个月。

(6)结算方式:按月计量,按进度支付。

(七)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方(汕头市潮南区秋峰水系工程管理处)违约

(一)发包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明示不履行或者实质上停止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

(二)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拖延、拒绝批准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造成延期支付的; 承包商无法复工;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停工28日后,发包人仍不改正的,发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但是,承包方的这一行为并不免除发包人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索赔权利。

2.承包方(联营体)违约

(一)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可以通知承包方立即解除合同。

(2) 承包方原因:承包方的设计、承包文件、实施和完成的工程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 承包人违反合同,将承包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他人,将承包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给他人的;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未经监理人同意,擅自撤离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者材料的;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的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承包人拒绝拆除不合格的工程; 承包人未按合同进度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对合同竣工证书所列缺陷清单的内容或者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缺陷进行修复,并按照监理人的指示拒绝修复的; 履行合同。

承包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可以向承包方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承包方限期改正。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3、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违约

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协议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4、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3年及下一财年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一定影响。

(三)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所有者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有一定影响。 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欢迎投资者关注。

可供检查的文件:

《汕头市潮南区南山截流生态修复及堤岸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

特别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广东省水电二局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涉及的数量为双方的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的实施须经发改委备案,因此,协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披露的近三年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广东水电二局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越水电”)与新疆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签约。中科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项目框架协议》。 新疆悦水电与立新能源拟在玛纳斯县投资建设100万千瓦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并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计划总投资为65亿元。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在项目具体实施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合作伙伴介绍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2.县令:李永革。

3、办公地址:新疆玛纳斯县凤城西路83号民政大楼。

4、公司与玛纳斯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5、公司最近三年未与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发生类似交易。

6、玛纳斯县人民政府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障。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1、合作方名称:新疆立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波。

3、注册资本:93333.334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风电、光伏/光热发电、水电、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地热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对外投资。

5、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绿谷大厦5层。

6、公司与新疆岳水电力、立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7、公司近三年未与立新能源发生过类似交易。

8、立信能源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65亿元。

2、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建设100万千瓦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三、项目选址及用地:

(一)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将协助新疆越水电力、立信能源在玛纳斯县选择合适的建设用地。 土地性质符合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颠覆性条件。

(2)项目用地面积:土地供应应尽可能集中连片,便于统一储存和管理,以有资质的机构或部门出具的勘定界图实际划定的用地面积为准。

(3)项目土地成本:除土地租金外,项目租赁土地的各项费用按当地惯例协商。 土地租赁费应满足项目运营期的回报率要求,具体价格以实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为准。

(二)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1、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协助新疆岳水电力、立信能源办理项目备案、接驳、土地、规划、林地、草地、水土、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矿压、文物、土地流转和租赁协议等。新疆越水电力有限公司、立新能源有限公司将承担建设用地规章调整及征地审批手续的相关费用。

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玛纳斯县人民政府支持新疆岳水电、立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项目,承诺新疆岳水电、立新能源享受国家、区、州的优惠政策。 , 县级实施。 相关优惠政策。 如本协议签署后国家、区、州、县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新疆粤水电、立新能源可享受新优惠政策,但新旧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3、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协助新疆越水电力、立新能源租赁项目土地。 例如,新疆岳水电力、立新能源需要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相关费用由新疆岳水电力、立新能源承担。

4、玛纳斯县人民政府有权对新疆越水、立新能源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新疆越水、立新能源投资进度进行审查监督等。

(三)新疆越水电与立新能源的权利义务关系

1、新疆岳水电力、立新能源承诺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玛纳斯县注册设立(或收购)项目公司,税收在玛纳斯县缴纳。

2、在获得项目建设规模指标和接驳手续后,新越水电、立新能源将做好项目系统设计、投资建设、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项目技术领先和安全运行。项目。

3. Power and Lixin to and in with the law the and , obey , and legal the and .

4. After the of this , if the land be due to the of the Manas 's , and Lixin have the right to the Manas 's to to the land and .

(4)

1. The needs to start after the scale , / and other , then this will to be , and Power and Lixin can to the work. to , in , must start 2 after being in the list. The of wind power does not 9 , the of power does not 6 , and the of solar power does not 9 . more than 24 .

2. If the scale index is not the , the to this shall not be for of .

3. This is a , and the and are based on the basic of this the by or and the under the Manas 's , to sign a . not in this can be by both to sign a , and the has the same legal as this .

4. The will come into after and by both .

4. The of the of the on the

1. The of the will help the to the scale of clean power , the 's in clean power , and the 's long-term .

2. The and Power have rich in and of clean power , , and , and have the to the .

3. The of the will not the of the of the and Yue , and the main of the and Yue will not on the 's of Manas due to the of the .

5. Risk

1. This is a for . The in the is the goal of the two . The is to the in the ; the of this must be filed with the Uygur and . 不确定。

2. The of the will not have a on the 's 2023 .

6. Other

1. For the -up of the by the in the last three years, refer to the .

2. In the three the of the , the 's , more than 5% of the , , , and 's have not ; the next three , the 's , 5% of the The above , , , and have no plan.

3. The will the of the of the in its , and are to pay .

for :

"Manas 's Lixin Co., Ltd. Power Co., Ltd. New "

特别公告。

Co., Ltd.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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