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记者李子臣的自备电厂,简单地说,就是企业为满足单位生产用电、燃气等能源消耗需要而投资建设的电厂,一般不向企业外送电。国家电网。 20世纪80年代,各行各业陷入严重的电力短缺。 电力产业政策由单一供电转变为鼓励多电源、多渠道供电后,高耗能企业也纷纷自建电厂。 然而,自备电厂也因“不公平地承担社会责任”、“管理混乱”和“加剧环境污染”而饱受诟病。 尤其是近几年,他们的身份经常被质疑“合法性”。
2020年1月初,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信息司司长、中国能源网研究中心专家委员薛静告诉经济观察报,它的出现有其复杂的历史和制度背景。 自备电厂不该“黑”,而该“红”:在中国电力发展过程中,集资发电是先行者之一,一直是“合格的市场主体”。
但自备电厂本身在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违规行为,也存在管理落后、煤耗高等问题。 现在,在国家能源战略转型和环保升级的大背景下,传统燃煤自备电力项目势必受到更严格的管控。 不管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都不会区别对待。
2019年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发电、以控股或参股方式分配、销售。” “上述行业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发电厂变配电楼宇自控,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薛静认为,就电力市场而言,民营企业可以进入发电、配电、售电等各个环节。
虽然这份文件仍然只是为民营资本进入电力行业指明了一个方向,未来还需要一个长期艰难的探索过程,但至少意味着有些事情可以慢慢琢磨。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庞玉辰认为,近年来,电力领域的改革重点是发配售电两端的市场化改革。 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民间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 预计未来政策层面将继续支持发配售电两端电力市场改革举措,增量配电网建设有望迎来突破。
合格的市场主体
截至2016年底,全国自备电厂装机容量超过1.42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8.6%。 其中,自备燃煤电机容量1.15亿千瓦,占全部自备电厂总容量的81%。
薛静向经济观察报分析,其实它的存在是有原因的。 自备电厂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过去集资办电政策的产物。 一时说是“黑”,这是不对的。 可以肯定的是,自备电厂是合法的市场主体。
薛静还表示,在以往自备电厂发展迅速的时代,地方政府基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考虑,也客观上造成了自备电厂存在的诸多违规行为。 因为那时候,任何一个电厂,都要经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时间很长。 当然,自备电厂不需要国家发改委的审批,但地方政府可以。 所以他们想尽快发展,所以发展的速度特别快,但这要和自备电厂的合法市场主体地位分开来对待。
治理
让市场争论不休的是自备电厂的社会责任问题。 雪景认为,这要视情况而定。 要求在孤网运行的自供电电源,相当于公司内部厂房的一部分,缴纳与并网电源完全相同的费用和资金,是不合理的。 但是上网的部分,确实需要自己承担相关的费用和基础。
庞宇辰向经济观察报分析,自备电厂与电网公司的矛盾,从自备电厂的角度来看,主要体现在剩余电力无法并网; 而自备电厂在不能满足企业自身用电需求的情况下,需要向电网购电,导致电网公司认为企业的权利义务不对。 等待。 此外,部分自备电厂绕过电网公司,利用低成本优势向企业周边用户供电、供热,实质上抢占了电网公司的部分客户,激化了两者之间的矛盾。
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在环保背景下,此举意在加强对自有电厂的管理和监督。 《意见》提出,严格新建单位能效和环保门槛,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管控指标。 . 持续升级淘汰落后火电机组,有效提升自有电厂能效和环保水平。
“原来,这份文件出台时,给人留下的印象是,自备电被定位为‘黑户’,自备电要整顿,这在法律上是不正确的,反对的声音也随之而来。”从行业来看也比较强。” 业内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薛静告诉经济观察报,在国家能源战略转型的大背景下,政府对新建煤电项目的管控越来越严格。
对于此次出台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薛静表示,对于电力市场,民营企业现在可以进入国有垄断环节,但如何进入,首先要符合产业政策。 比如在发电市场,新能源已经进入。 比如,在增量配电市场,民营企业也纷纷进入。
虽然这仍然只是指明了一个方向,但对于输配电环节,民营资本的进入必然需要一个长期艰难的探索过程。 但至少意味着有些事情可以慢慢琢磨了。
由吉林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的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电采暖采暖工程技术标准》评审会于3月1日在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召开。 参加评审会的领导分别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设计处、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专家组由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吉林建筑大学、省建筑科学研究院7人,省建元设计集团、省土木工程设计研究院、省绿地兴和建筑设计研究院11人组成研究所; 标准编写组主编、副主编、各章编写负责人及学校部分教师参加了会议。
学校牵头的省标共有省建元设计集团、长春工程学院、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水东北勘察设计研究院等14家单位参与,其中企业8家(占比58%),3家设计院。 3所(占21%),高校及科研院所3所(占21%)。 编写团队30人,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12人(占40%),设计院8人(占27%),企业10人(占33%)。
编审会上吉林省日电楼宇自控工程,陶进副院长(主编)代表标准编写组对标准编写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任务来源、目的、意义、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 他指出,在我国,电采暖是响应环保和“双碳”战略的一种新型采暖方式。 全省实际大规模应用不到10年。 现行的国家和省标准针对的是单一方面。 与本标准相比,本标准在电采暖采暖领域的规定更为广泛、全面和明确。 努力帮助吉林省清洁供暖,保护环境,减少碳排放,提高供暖质量。
与会的7位专家就标准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同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修订建议。 最终,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经进一步完善后可报批并发布实施。 同时,对该标准给予了高度评价:填补了吉林省电采暖领域的技术标准空白,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据介绍,该标准的编制历时近一年半。 基于多年来在电能清洁供暖领域的探索实践,以及成功的建设和运行经验,学校引领了吉林省该领域的技术进步。 学校共有10名教师参与了标准的编写,为吉林省工程标准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示了学校在电能清洁供暖领域的领先地位和技术实力。 (通讯员:吉林建筑科技学院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