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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建部门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 2022-12-18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计价工作指导意见》,包括疫情防控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人员和机器相关的成本。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 COVID-19疫情为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对建设工程因疫情防控造成的损失和成本增加,由承包双方按照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分担。

2、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施工的,所发生的疫情防控费用计入工程造价。疫情防控费用是指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护人工费(含核酸检测费)、口罩、酒精、消毒液、手套、测温仪、电动喷雾器等防疫物资的额外费用。等项目建设费用、防护措施费用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隔离期间发生的被隔离劳务人员工资、通勤车辆等相关费用。

3.根据工地防疫要求,施工单位对现有宿舍进行改造或采取租赁方式,使工地宿舍房间居住人数满足防疫要求的和控制,增加的费用可以根据实际签证申请计算。未办理签证者,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1.15倍。

4.疫情防控期间,方舱医院、隔离点建设项目可实行成本加酬计价。成本计算依据双方、监理、成本顾问等收集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班次的数量和价格,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5.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确需开工建设,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的,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并办理经济签证或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1) 人工成本

疫情防控期间,施工人员短缺、用工效率下降,导致劳动力单价变动较大。承包、承包双方要及时做好施工人员实名登记和市场劳务价格统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完成的工程量,劳务单价可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那些没有申请签证的人,他们的人工成本乘以1.15倍。

(2)材料价格和机班:受疫情防控影响,材料(工程设备)和机班价格异常波动。缔约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经济签证确认。对于未申请签证的人,机械费乘以1.15倍。

(三)疫情防控费用:已取得签证者,按签证实际情况计算。未持签证者,可按实际投入建设项目的作业人员数量按55元/人/天计算(不含核酸检测费用,按实际计算)。

(四)疫情防控期间和疫情防控结束后需要复工的工程项目,需要加急的,分别计算加急费,加急的原则和办法加急费的计算由承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6.疫情防控期间未复工的项目,延期开工,停工期间增加的费用和合同价款,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规定,合理分摊和调整楼宇自控施工费算法,并按照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和协议。

七、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尚未招标、未签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考虑疫情防控对项目的影响,增加疫情防控费用。

八、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具市场价格监测,及时调整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提供供双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4月27日,辽宁省召开“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新闻发布会。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学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胡林涛,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

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宣传处处长张健:

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省政府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学军先生,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厅厅长胡林涛先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让他们介绍一下今年在全省推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相关情况,解答大家提问。下面首先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学军介绍情况。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学军:

尊敬的媒体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长期以来对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的各新闻机构和朋友们!欢迎来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将从两个方面介绍有关情况。

一、为什么要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它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改善,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有近1. 50,000。其中,约8000家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覆盖率约50%。全省物业服务企业约3300家,从业人员18万,其中物业管理人员1500余人,其中2万余人接受了在职培训。经过多年培育发展,辽宁省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服务广大业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社会和谐稳定。然而,房地产行业是一种新型业务。随着人们住房观念从“住得好”到“住得好”的转变,物业管理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相关部门查处社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不够;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物业管理职责没有得到充分落实;一些城市的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单位未依法履行社区有关规定。维护义务。二是业主大会制度不完善。业主大会成立率较低,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委员会成员多为兼职人员,缺乏懂政策的专业人员。大多数业主的公众参与意识不强,难以形成多数意见。三是物业服务质量不高。辽宁省内有影响力、有品牌、有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多;一些企业尚未树立以优质服务赢得业主的声誉、信任和满意的观念,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生硬;》意识;企业用工成本和日常维护成本不断增加,企业难以保持高水平的服务和管理。四是物业管理矛盾频发。一些开发建设单位的房屋质量问题,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处理;车位不足;养狗影响环境卫生,扰民,甚至伤人,引发邻里纠纷;小区内经营餐厅、歌厅等,造成噪音和环境污染。这些都不是物业管理的问题,但很容易引起业主的不满,拒绝缴纳物业费,引发连锁反应。为解决上述问题,省人大修改了《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2008年颁布。修订后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11月30日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更好宣传贯彻《条例》,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于2017年11月30日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更好宣传贯彻《条例》,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于2017年11月30日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更好宣传贯彻《条例》,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省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更好宣传贯彻《条例》,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省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更好宣传贯彻《条例》,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如何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

这是辽宁省首次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我们希望在媒体朋友的帮助下,帮助我们宣传,让大家家喻户晓,广泛参与。行动时间:2018年4月-12月 行动主题:9个字概括,“强化服务、树立标杆、解决问题”。所谓“强服务”,就是要解决提高服务意识的问题,不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所谓“对标”,就是要解决好先进典型的引领问题,充分发挥品牌的带动作用。所谓“解难”,就是要解决社会关心的困难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行动目标: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条例》宣贯为契机,以易安居物业管理平台为抓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有效解决物业问题解决群众身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高居民社区治理水平,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行动主要内容:年度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主要包括四个子项目。

第一项行动是宣传贯彻《条例》。按照“政府主导、协会组织、企业参与、全社会动员”的原则,采用海报漫画宣传、网络答疑、行业竞赛、传统(新)媒体宣传、商贸等多种方式采取培训方式,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使业主、业主准确理解《条例》内容,维护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这里有四个层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层级,召开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会;《条例》通过各种媒体得到宣传贯彻;委托协会开展《条例》培训;并编制了《条例》宣传海报(电子版);4月20日至12月31日,在线答疑,使用“辽宁易安居”微信公众号进行答疑,实时发布答案和分数,加强对《条例》知识的理解、熟悉和掌握. 在各市物业管理部门层面,充分发挥城市产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作用,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在行业协会方面,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举办讲座和培训。同时,组织物业管理志愿服务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城市人口密集区设立集中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社会公众对《条例》的查询。物业管理企业方面,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居民、连接千家万户的行业优势,开展全方位、广覆盖的社区宣传活动。在社区布告栏和重大活动场所设立宣传栏,宣传《条例》终年。通过发放宣传品、接受业主咨询、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第二项行动是推广“易安居”平台应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发建设了“辽宁省易安居物业管理平台”。目的是及时准确反映业主意愿,尽快处理物业投诉和维修,加强与民信网的互联互通共享,畅通群众投诉解决渠道,化解物业纠纷。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平台”可实现物业公司服务行为在线监督管理,受理、转接、处理物业投诉,对业主网上反映的维修等物业投诉及其他物业诉求,对逾期的进行跟踪监督。通过“平台”,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和投诉人可以在线监督事件处理的全过程。通过平台,财产纠纷可以在一线、基层得到解决,避免小问题引发社会事件。结合“易安居平台”应用,下一步我省将做好两件事:一是开展服务质量考核。会同全省各级物业管理部门推广应用“易安居物业管理平台” 作为解决群众投诉报修的有效手段之一,建立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安居平台的应用,我们将组织开展房地产服务质量评估工作,并作为确定房地产服务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不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处理过程中群众不满的物业公司,将按照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适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切实提高群众诉求处理的响应率和满意率。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18年底前,各市通过言居、民信网等平台的物业投诉响应率要达到80%以上,并纳入工作绩效评估。为此,我们将要求各市物业管理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应用平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督办投诉维修工作。群众在平台上举报。E安居平台的投诉、报修信息,必须按程序处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事事落实,事事答复。办案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逐案答复。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投诉和维修,必须向社会说明理由。省住建厅按月调度督办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关注工作进展缓慢和态度消极的领域。办案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逐案答复。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投诉和维修,必须向社会说明理由。省住建厅按月调度督办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关注工作进展缓慢和态度消极的领域。办案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逐案答复。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投诉和维修,必须向社会说明理由。省住建厅按月调度督办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关注工作进展缓慢和态度消极的领域。

第三项行动是启动物业服务标杆工程。为充分发挥典型典型带动作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批物业服务标杆项目示范,打造品牌,引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今年将启动首批十个标杆项目。采用自愿原则,由物业企业自愿向项目所在地市主管部门申报,市主管部门评定推荐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名列前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考核结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研究确定后确定。工作优先。省部门将加大物业服务标杆项目宣传力度,引导业主和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标杆项目影响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工作优先。省部门将加大物业服务标杆项目宣传力度,引导业主和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标杆项目影响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工作优先。省部门将加大物业服务标杆项目宣传力度,引导业主和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标杆项目影响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四项行动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房地产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门槛低,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保洁和保安两个低收入群体比较集中。高素质人才相对稀缺,严重制约着企业和行业的发展。为此,住建厅委托省房地产协会举办了辽宁省首届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工种为物业管理员和电工。各市先选拔预赛,然后以市为单位辽宁网络楼宇自控品质保障,组队参加省赛。个人物业管理员、电工前3名被授予“首届辽宁省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技术能手”称号,并推荐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通过技能竞赛,培养选拔优秀技能工人,激发技能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物业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今年的“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已经启动。4月13日,盘锦市政府召开人大事前会议,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街道、社区、500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将陆续在各城市召开,对物业委员会、物业公司、新闻媒体等进行部署。希望通过推进年行动,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群众对物业工作的满意度。谢谢你们!

张健:

好的,谢谢潘主任的介绍。记者将提出以下问题。在提问之前,请告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国网记者:

近日,网上流传“8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听说有媒体对此进行了更正。那么,这些年来,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呢?业主为什么不交物业费,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什么?

潘学军:

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前段时间,社会上有些炒作。谢谢你提出这么好的问题。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焦点在于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但物业公司却以成本增加、回款不足为由,无法提供令业主满意的服务。这是一个矛盾。那么,如何正确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物业费是多少。物业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向相关业主收取的修缮费用,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维护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二是明确业主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是有成本的。《条例》明确规定,业主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责任,业主应树立“用钱卖服务”的观念,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三是物业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合同标准,业主怎么办?① 可以依法提起诉讼。②可向主管部门投诉,由主管部门监督处理。③ 业主委员会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履约保证金。④通过第三方评估,将物业服务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⑤ 召开业主大会,依法依规解散物业服务公司。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达标,业主应依法维权,不应采取“拒缴物业费”的行为。四、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后果是什么?《条例》明确规定,业主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拒缴物业费”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已缴费业主的利益。实际效果是容易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废弃管道将大大降低建筑物和社区的环境质量,居民财产将受到损害。而不是采取“拒交物业费”的行为。四、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后果是什么?《条例》明确规定,业主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拒缴物业费”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已缴费业主的利益。实际效果是容易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废弃管道将大大降低建筑物和社区的环境质量,居民财产将受到损害。而不是采取“拒交物业费”的行为。四、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后果是什么?《条例》明确规定,业主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拒缴物业费”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已缴费业主的利益。实际效果是容易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废弃管道将大大降低建筑物和社区的环境质量,居民财产将受到损害。不交物业费会有什么后果?《条例》明确规定,业主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拒缴物业费”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已缴费业主的利益。实际效果是容易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废弃管道将大大降低建筑物和社区的环境质量,居民财产将受到损害。不交物业费会有什么后果?《条例》明确规定,业主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拒缴物业费”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已缴费业主的利益。实际效果是容易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废弃管道将大大降低建筑物和社区的环境质量,居民财产将受到损害。明确规定,业主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拒缴物业费”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已缴费业主的利益。实际效果是容易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废弃管道将大大降低建筑物和社区的环境质量,居民财产将受到损害。明确规定,业主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拒缴物业费”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已缴费业主的利益。实际效果是容易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废弃管道将大大降低建筑物和社区的环境质量,居民财产将受到损害。实际效果是容易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废弃管道将大大降低建筑物和社区的环境质量,居民财产将受到损害。实际效果是容易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废弃管道将大大降低建筑物和社区的环境质量,居民财产将受到损害。

新华社记者:

住建部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那么,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后,各级部门将通过哪些手段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

潘学军:

这是一个难点,大家提的很尖锐,因为以前物业管理是看资质的。参加什么样的招标,什么样的资质负责什么样的保障,都在资质管理规定里。之后,怎么办?我们最初提出了五种监管方法。一是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房地产服务企业进行监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倡导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二是通过实施合同履约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收取服务费。三是通过建立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信用评价体系,推行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四是通过完善政策法规。目前,我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价办法》

辽沉晚报记者:

省人大对2008年颁布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应急使用有哪些规定?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胡林涛:

应该说,在当前的物业管理工作中,客观上存在着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不便、不及时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省人大在去年修订省《条例》时,在法律层面给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首先,《条例》明确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规定》规定了七种紧急情况,可以开通应急通道。如何退出这个通道?由业主委员会、有关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应急住所在3个工作日内报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这是一方面。二是《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支付和使用管理办法。《条例》明确,业主入住前,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存入专户,用于公用部分、公用设施和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保修期过后的设备。未设立专项维修基金的,应当予以补充;如果专户余额不足,尤其是不足第一期募集金额的30%,它应该再次更新。《条例》要求,市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尽快出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和管理办法。

华商晨报记者:

目前,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手机APP平台,包括购票、购物等,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活。E安居平台的推广应用,在解决群众投诉报修中将起到怎样的作用?

胡林涛:

E安居平台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从而进一步提高物业的服务质量。目前E安居平台有部分功能,主要以投诉和报修为主。它有几个特点。一是车主可直接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和APP软件在线投诉报修。平台接收、转接、处理群众网上投诉。同时,一旦超过时限,我们各级主管部门将跟进监督。二是物业管理部门可以在线实时看到公众对物业的投诉,并对投诉解决全过程进行监督。避免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投诉,引发更严重的矛盾和纠纷。三是易安居平台已初步与民信网进行数据对接。民心网收到的物业投诉,将转入E安居平台进行处理、解决和监督。四是E安居平台还与省质监局建立的辽宁省电梯救援应急平台对接。电梯发生故障时,业主可通过E安居平台报警,我们通过应急处置平台及时开展救援工作。五是通过这个平台,收集整理公众对物业公司的评价意见,为下一步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奠定数据基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物业投诉,提高业主满意度。

凤凰网记者:

物业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高素质人才相对较少。那么,如何才能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来满足群众的需求呢?

潘学军:

谢谢你的问题。正如我刚才所说,房地产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但是,物业服务工作不仅具有具体的交易性工作,而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要求,尤其是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物业管理日益成为一个集技术、专业、品质、文化于一体的行业。内涵式服务工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快人才培养迫在眉睫。如何培养更多优秀的物业人才?首先,将其纳入全省人才发展战略,对人才培养、引才、用才进行统筹构思和统筹安排。二是通过竞赛形式开展房地产行业大培训。省住建厅委托行业协会举办的武术比赛就是一项举措。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这方面的工作每年都在做,下一步要加大力度,让一线物业管理人员熟悉各类专项业务的实战技能和相关知识,帮助他们更好地胜任物业管理工作。 . 四是研究培养优秀人才的政策。通过政策的落实,稳定队伍,留住人才,激发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张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此结束。如有其他问题,可在会后与省住建厅的同志进行交流。请做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报道工作。今天的发布会结束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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