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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30日公开发布智能建造试点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 2024-06-2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嘉兴市智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30 日

(本文已公开发布)

嘉兴市智慧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促进建筑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通过技术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智能建设与建筑工业化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住建部办公厅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集智慧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18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慧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市函[2022] 82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引领改革创新,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提升智能化水平。建筑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运营一体化的智能建筑产业体系。打造建筑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新蓝图,助力嘉兴市建设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为嘉兴新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中国式现代化的篇章。

2、发展目标

通过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与工业化引领的先进施工技术深度融合形成的工程建设创新模式,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建成了一批示范工程,一批“嘉兴经验”已经形成,产业转型、产业规模、产业形象、技术创新、协同联动取得新突破。

到2023年,研究出台多项政策,有效保障智慧建筑试点工作的实施; 建立智能建筑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开展智能建筑产值、增加值监测统计; 建立统一的建筑行业智慧监管云平台,初步形成第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和调动广大建筑行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我市建筑企业智慧施工试点工作。

到2025年,全市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调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显着提升,产业基础、技术装备、技术创新水平显着提升。质量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全市重点建设1-2个智能建筑科技产业园,培育不少于30家示范企业,培育不少于1个住建部智能建筑产业示范基地; 建筑面积占比提高10%; 智能建筑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智能建筑增加值占建筑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提高0.5个百分点; 累计建成国家级和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8个,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35%; 培养一批适应智能建筑行业需求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形成专业化、专业化、技能型的智能建筑行业工人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智能建设政策体系保障行动。

1、研究制定发展规划。 将数字嘉兴、数字建筑纳入嘉兴市“十四五”规划,将推进智能化建设纳入嘉兴市建筑业“十四五”规划,加强规划引导和实施。 《关于推动嘉兴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出台,对智能建造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上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予列出)

2.形成政策“工具箱”。 将智能建设相关要求纳入公共投资项目概算,加大科技、人才、财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研究出台土地规划、工程建设、科技创新、金融等配套实施细则、税收、人才培训等。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办)

(二)实施龙头企业产业培育行动。

1.探索建立产业集群。 依托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的产业优势,结合国家“科创中国”首批试点城市的创新要素,充分发挥嘉兴研究院的优势浙江大学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浙江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研究院。 应用技术研究院等平台优势,打造嘉兴特色的长三角智能建筑产业集群和示范基地,通过引领引领、示范引领、推动智能建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产业集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重点培育示范企业。 支持培育一批数字化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建筑工业互联网、建筑机器人等领域示范企业,择优推荐为省级示范企业。 建立行业全产业链交流合作平台,引导大型项目开发公司、特级建筑总承包公司、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零部件生产企业紧密合作,向一体化发展产业链,打造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联盟。 支持地方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建设试点示范企业或“专、特、新”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探索建立工业统计监测体系。 建立嘉兴市智能建筑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确定监测目录,科学制定统计指标和报告,重点对智能建筑产值和增加值进行统计监测,准确反映智能建筑发展情况,更好地发挥智能建筑的作用。并体现智能建设稳步增长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统计局)

(三)实施试点示范、引领行动。

1、建立典型案例库。 每年培育评选不少于5个智慧建造示范应用项目,形成智慧建造典型案例库并做好跟踪评估,力争入选国家智慧建造试点项目或技术示范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对试点示范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支持推荐申报省级工法和科技进步奖。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科技局)

2.积极培育示范项目。 优先将政府投资和国有项目纳入智慧建造试点,推动智慧建造技术在大型公共场馆、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学校、医院公共配套建筑等项目中的应用,以及现代未来社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

3、积极推进新的组织模式。 推动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新型组织模式与智能化建设项目融合。 充分发挥示范试点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成熟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动全市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开展行业监管和服务模式创新行动。

1.建立数字化监管标准体系。 整合现有各类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建筑行业智慧监管云平台,汇聚建筑行业大数据,探索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市场监管机制,有效支撑建筑行业的基础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实现项目库、企业库、人员库、设备库、信用库、形象库等数据互通,集投资管理、工程交易、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程检测、施工设备、专业人员等9大场景,推动工程设计、施工、专业服务和监督执法的数字化。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推动BIM技术全流程应用。 印发《关于我市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指导意见》,提高新建工程中BIM技术的应用比例。 探索实施BIM施工申请审批和建设项目BIM图纸审查或人工智能图纸审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步推进国家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建设基于BIM技术的全过程数字化工程监理平台,实现工程设计全过程、施工、验收、项目管理信息传递和共享。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数据办)打造嘉兴“安居在线”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场景,推动BIM在全市率先发挥作用房地产进程与现代未来社区项目的融合应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政资料室)

3、建立全流程追溯机制。 健全建筑构配件质量监管机制,做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质量监督和产品认证工作,探索建立建筑构配件编码、标识等综合管理制度。生产过程以及为施工现场安装保留的图像数据。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工程建设数字化交付和归档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与智能化建设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现整个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五)实施建筑工业化迭代升级行动。

1.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装配化率和集成化水平稳步提高。 新建公共建筑、市政桥梁、轨道交通等项目原则上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2.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 建立区域标准化零部件设计体系,构建以标准零部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依托本市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建立基于BIM的标准化零部件库,明确零部件分类编码规划、二维码赋码规则和射频识别(RFID)信息规则,并对零部件赋予唯一的身份信息,加快推进钢结构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打造“无人基地”,并对符合智能生产、智能生产线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每年都有要求。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建设局)

(六)开展行业技术创新攻关行动。

1、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依托我市全面对接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和嘉兴G60科创走廊高水平建设的优势,支持重点建筑业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研发零部件吊装、运输、堆放以及与新建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零部件。 构件连接等施工技术。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智能建筑技术研发,支持建筑行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国家和省级智能建筑科研项目。 积极鼓励地方单位建立智能建筑相关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嘉兴楼宇自控施工方案,建立科技研发实力雄厚的地方智能建筑创新体系和产业带动能力联合体,提高我市建筑业技术创新能力。 积极鼓励地方企业制定智能建造相关标准规范,申请国家和省级施工工法及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首台(套)智能建造相关重大技术装备认证,支持智能建造应用科技创新成果向省级以上部门备案 科技成果登记力争列入住建部智能建设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名录发展,从而实现科技创新在智能建设中的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2、积极建设“零废弃城市”。 利用智能技术和先进设备,完成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技术突破,实现建筑垃圾从施工现场到处置场的“绿色、安全、高效”闭环处理,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处置和资源化,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责任单位: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局)

(七)开展智能建造人才培养。

1.强化人才政策支持。 充分发挥我市建筑业工人培养省级试点的优势,重点培养一批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为智能建筑发展提供人才后备保障。 鼓励和支持智能建设领域人才(团队)申请“星耀南湖”人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在研发费用、标准制定、成果激励、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建设局)

2.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鼓励地方高校开设智能建造专业,培养不少于100名大专以上智能建造人才。 积极组织开展智能化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和企业骨干管理人员培训,累计培训不少于400人。 鼓励建筑行业企业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合作,建立产学研创新联盟。 全市有挂牌智能建筑行业工人培训基地2个以上,培训合格中级以上智能建筑行业工人不少于2万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方案

(1)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3月)。 制定并出台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职责。 各部门细化工作方案,配置人员,明确目标,保障推进落实。 各县(市、区)明确智能化建设发展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启动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5年6月)。 建立一批智能建设重点培育企业、工程项目和产业基地开展试点工作。 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建立专家库,加大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力度,推广智能建筑技术应用,及时了解和研究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试点阶段性经验过程。 各县(市、区)、试点企业、试点项目按照试点方案精心组织、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有序开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6月-2025年12月)。 全面回顾和总结试点工作,梳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成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研究支持试点工作的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提出推进智能建筑试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智能建筑产业发展“嘉兴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嘉兴市智慧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并持续跟进试点工作。 建立智能建设试点工作日常通报机制,相关部门要共同推动,加强政策研判、研判,定期总结评估,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要同时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路径,推动智慧建设政策、规划和成果落实,形成一批创新经验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建设和治理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政资料室)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现有各行业扶持政策,加大对智能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基础软硬件开发、智能系统及装备开发、项目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智能建筑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企业购买和使用智能化建设重大技术装备的,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办、市税务局)

(三)加强技术服务。 建立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专家库,组建涵盖行业咨询、建筑设计、构件生产、施工安装等方面的专家团队,承担技术审查和服务指导,参与技术政策、开发的研究和制定重大科研项目的规划与研究。 鼓励科研院所、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协作,对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智能建筑技术应用提出要求。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四)建立评价机制。 积极探索区域智能建筑评价机制,及时评价智能建筑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智能建筑发展目标落实和完成情况、产业发展、政策颁布、标准规范编制等,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和做法。 并报告评估结果。 建立“年初规划、季度督导、半年度通报、年终总结”的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 对智能建设发展成绩突出的企业,在考核评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五)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作用,每年组织2次长三角(嘉兴)智慧建设论坛或项目现场观摩会,开展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推广智慧建设成果。 加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力度,通过专题宣传、科普视频、项目开放日等方式普及智能建筑基础知识,为智能建筑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附件:嘉兴市智慧建设试点任务清单

嘉政办发[2023]20号.doc

人脸识别通行、园区安检流程数字化可视化……当园区戴上“智能帽子”后,这些都在中海地产园区成为现实!

昨天,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地产”)与华为在深圳举行智慧园区项目签约仪式。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使用基于华为数字化平台的华为云边云协同技术架构。 中海地产与华为将在园区管理和服务方面携手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智慧社区。 在保证园区服务质量的同时,优化园区管理成本,实现降本增效。

中国海外地产与华为智慧园区项目签约仪式

“3-3-3”运营管理模式让园区更加智慧

外出时忘记带钥匙和门禁卡? 在华为云的加持下,智能摄像头可以精准识别户主信息,刷脸就可以自由出行。 1/3重复性、低价值的“机械”工作被人工智能取代;

公共责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华为云通过终端、管道、云技术的融合,让城市中心专业人员实现“远程操作”、“集中管理”、“在线指挥”,并在“云”中24小时掌控。 公园保安。 1/3重要但业主理解不深的工作由华为云保驾护航;

智慧园区公司_园区智慧公司电话_智慧园区运营

房产问题还在线下等待? 不可替代的现场客服工作,现在可以通过云客服解决,从“严防”到“微笑服务”,用科技辅助服务,让园区生活安心、安心心安,心安。

基于华为“端/边/管/云”协同物联网技术,通过星海物联网云平台可产生的运营效益,根据理论值预计可释放数亿元的年产能。 据理论计算,每年节省的工程建设和设备升级费用可达数千万元。

“两保障、一体验”,智能升级

“两保障一体验”(安全+维护+业务体验),基于华为智慧园区数字化平台,中海地产通过星海物联网云平台和五大应用系统(停车场、智能门禁、楼宇对讲、视频监控、机房远程监控云化建设)将助力“两保障一体验”智能化升级,实现园区智能化运营,提升便捷交通、全面的安全保障,人脸识别。

关于智慧园区建设,大咖有话说

谈及未来中海地产智慧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中海地产首席执行官杨欧表示:“中海地产将与华为携手,持续围绕业务场景进行创新,打造智慧建筑基于星海物联网云平台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并持续一丝不苟、一丝不苟,着力打造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构建美好生活的品质园区,自2017年园区样板项目投入运营以来整体运营管理效率提升约20%,持续保持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基于与华为的成功合作,未来将全面推广“城市中心+项目”管理模式。管理范围将覆盖5个城市共37个项目,总面积约700万平方米,预计整体运营管理效率提升30%左右,经济效益近亿元每年都得救。”

作为华为在该项目中的重要合作伙伴,中海地产全资科技子公司星海物联总经理周建龙提到:“本着‘资源互换、合作共赢’的理念,星海物联与华为将持续深入合作,共同打造智慧园区解决方案和AI智慧服务(如人脸识别、车牌识别、视频分析等)智慧园区公司,提升社区体验,构建可持续的合作伙伴关系。”

同时,华为企业BG智慧园区业务部总裁苏宝华博士指出:“智慧园区是智能世界和数字中国的立足点,华为以‘平台+生态’重新定义园区。华为的智慧园区解决方案源于自身实践,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园区从单点智能化到整体智能化的转变,从三个方面为客户带来价值:赋能业务创新、提升运营效率、引领园区智能化。 “美好生活”持续深化合作,基于华为云构建全连接、全集成、全智能的智慧社区,优化物业成本,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感知,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智慧社区”。

华为智慧园区解决方案,让智慧触手可及

华为智慧校园解决方案依托华为产品组合,基于华为云,与生态伙伴合作,助力智慧校园运营。 核心在于赋能智慧园区服务的数字化平台,支持园区1+6场景的基线应用(包括智能运营中心、综合安防、便捷交通、资产管理、设施管理、能效管理、环境空间管理等) )和基线外的应用定制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感知,帮助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创新发展。

华为云在智慧校园解决方案中提供三大业务能力:

✔ 边云协同连接,通过智能边缘IEF、企业集成ROMA、物联网IoT,使校园设备和系统互联互通;

✔ 数据融合,通过数据运营大域,积累园区数据资产,加速园区数据共享;

✔ 全栈、全场景AI,通过智能视频服务,提供丰富的视频智能场景,助力园区智能化升级。

9月18日至20日,华为全联接大会将在上海举行。 华为智慧园区将展示以数字化平台为核心的园区整体解决方案,并举办专题智慧园区峰会暨生态论坛。 通过与行业思想领袖、客户及生态合作伙伴的共同探讨,共同探索智慧园区的创新之路,共同寻求产业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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