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3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造价计算规定(2022年版)》的通知。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限额及造价计算规定(2022年版)》的通知
国电发[2023]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项目管理发展的实际需要楼宇自控工程定额规定,科学反映物资消耗和市场价格变化,进一步统一和规范配电网工程造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配电网工程造价,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编制完成《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编制及计算规定》、《20kV及以下工程、通信与自动化工程》、《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建设工程)》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通信与自动化工程)”(以上四项统称《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造价计算规定(2022年版)》)。 现予公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造价计算规定(2022年版)》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办,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
国家能源局
2023 年 3 月 2 日
6月9日,宿迁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 宿迁市司法局、宿迁市住建局联合向社会公布了《宿迁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详细内容。
《宿迁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共26条,主要包括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建设比例、项目类型比例、搬迁建设条件和造价管理、公众知情权保障、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条例》指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范围为依法确定的城市和人防重点镇规划区,要求人防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人防物资库项目,严格控制人防物资库项目规模。
《条例》明确了本市不需要设置人民防空工程的建筑物名录,由市人民防空部门制定并及时调整。 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搬迁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楼宇自控工程定额规定,建设单位缴纳人防地下室搬迁施工费的时间点为该项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 建设项目分批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分批缴纳防空地下室搬迁建设费。
“结合宿迁市各县区的实际情况,《条例》第七条明确,市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的7%设置人民防空工程。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工程总建筑面积的5%设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 宿迁市司法局副局长邱耀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