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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 2023-07-19

各市、省直辖县(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危险化学安全风险集中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管理方案》(安委发〔2021〕1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 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充分动员汇聚各方力量,比对6个领域30项重点排查内容,全面落实6个领域21项重点治理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安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2、治理时间: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

三、重点调查内容

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重点排查6个方面30个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坚定。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扎实,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不分析研判,对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深刻或抓住。

2、只重发展不顾安全,盲目发展高风险化工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化工产业升级措施薄弱、进展缓慢。

3、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加速转移和集聚,高风险项目准入控制不严,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力能力不足。

4、安全投入不足。 “两重点一重大”涉及的化工企业未按期完成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停车、自动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设备,自动消防设施失效,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管道老化。

5、应急力量不足,大型企业未按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企业未成立工艺处置小组、应急小组,制定工作机制和处置程序。

(二)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

6、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专业执法力量未按要求配备,专业监管人员达不到75%要求。

7、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已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未落实到位,各自业务与安全割裂,导致安全风险失控工业中的危险化学品。

8、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识别和控制制度不严格执行,化工专业技术队伍、高危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全员,如果不到位,基层班组安全责任就落实不到位。 重大危险源责任制度流于形式。

九、信息监测手段应用存在盲点,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尚未建立贯穿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系统。

(三)生产、仓储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10、精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未得到运用,涉及高风险工序的生产设备未实现全过程自动控制,操作人员专业资质不达标。

11.精细化工企业应对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改造、员工学历不达标、人口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四清”任务。 质量不高,经不起考验。

12、高风险工序和重点管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较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缺乏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

13、化工企业老旧装置大量,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高。 预防性维护和正常的监测监测措施跟不上,腐蚀和泄漏的风险增加。

14、化学品储罐区缺乏科学规划,企业无证储存、超范围储存、边建边储存,安全设施和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

15、国家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本质安全等级较低,紧急停车、瓦斯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项制度”不健全,外部安全隐患突出。基地安全风险较大,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四)运输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16.非法托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常压液体危险品罐车罐体不合格、“带病作业”等问题突出。

17.源头充填检查、限时禁止通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格。

18、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缓慢,车辆动态监测质量不高。

19.危险化学品港口企业储存作业风险识别和控制不严格,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存在超范围作业、谎报、隐瞒货物种类等问题。

20.长输油气管道缺乏定期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高后果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

21、托运人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不按照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

(五)废物处置过程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22.企业执行相关法律制度不严,鉴定评估不及时,举报不积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3、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未进行安全评价。

24.地市部门协调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席督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不健全。

25、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存在短板,处置能力不足。

(六)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

26.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不准确,“一园一策”整治方案落实不严格。

27、化工园区功能定位不明确,缺乏主导产业,功能划分不合理。 有的园区有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居民区。

28、化工园区未制定《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南》和园区“禁止、限制、管制”目录。

29、园区综合管理水平不高,未实施或者已实施封闭管理但相关功能尚未满足要求的; 专用停车场、信息平台、培训基地等基础设施不完善; 组建联合流程处置组和联合救援组。

30、化工园区无安全管理机构,园区内专业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与监管任务不匹配。

四、主要治理措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协调。

1、充分发挥省安委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研判,协调解决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重大问题。 依托省应急管理专家库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提供建议。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省安委办公室、地方安委会)

(二)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员单位安全生产任务分工》,确保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部门职责落到实处。 加强督导通报和检查考核,完成《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厅省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农村发展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省能源局、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民航安徽安监局分工)

3、全面落实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各市县明确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并制定岗位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

四、各地研究出台强化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储存量大的港区、各开发区特别是全省38个化工园区所在开发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具体措施并落实具体措施。 监管执法责任明确,专业执法力量齐全强大,建立健全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

(三)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和《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安徽省化工园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范治理专项整治,2022年10月底前,对全省全部869个化工项目进行全覆盖安全设计诊断,推动245个精品化工企业全面完成“四清”整改任务并开展“复查”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省应急部门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地方各级安委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安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六、全面落实大型油气仓储基地“一库一策”隐患整改工作,督促2022年6月底前完成检查评估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限期推进大型油气仓储基地“四系”综合装备和有效运用,彻底整改安全距离不足等突出问题。 建立安全风险长效评估机制。 大型油气仓储基地每年进行一次自评估,相关单位每三年组织一次深入评估。 督促大型油气仓储基地建设企业侧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实现智能化风险管控,打造强大的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安徽局分工负责)

7、严格执行安全风险管控标准,防控高风险环节安全风险。 组织实施全省16家企业涉及硝化、光气化、氟化等434项专项整治问题“回头看”。 对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 开展专家现场指导服务,制定并严格执行“一企一策”改进方案。 (责任单位:省急诊科)

8.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价指南》,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中,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重点监管工序、有毒气体、爆炸物以及主反应器等设备设施已达到设计使用寿命,或者未规定设计使用寿命,但实际生产运行时间超过一定年限的开展老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对老装置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评估。 ,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一批、转型升级、常态化严控。 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测,逐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省应急部门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九、严格执行《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及标识管理办法》,比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全面审核全省38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水平,严格落实管控要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推动各地“一园一案”整治方案完善落实,扎实开展“十必”整改和落实“两禁”整改(见“十必两禁”内容附件)。 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示范作用显着的化工园区,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管控平台,配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监控设备、建立安全防控体系。 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动态调整机制,确保2022年底前所有化工园区达到一般或低安全风险等级。(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应急部门分工负责) )

10、防控长输油气管道安全风险,比对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长输油气管道隐患清单,开展管道等隐患“排查”占领、穿越和穿越。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治理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隐患,完善人口密集高后果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管道。 (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分工负责)

11.加快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纳入信息监管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品罐车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敏感脆弱区域、港口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处置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建立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部门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督配合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部门分工负责)

(四)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13.严格执行《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组织2022年两次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土地淘汰合作”专项检查和监管。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压实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作业负责人责任,推进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构建常态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分工负责)

14、在总结试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安徽卫星楼宇自控质量保障,推动构建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的风险管控措施,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有奖惩明确的“五有”常态化运行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到2022年底,全省230家以上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急诊科)

15、总结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和化工专家聘任的好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继续为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提供精准指导和帮助。高风险流程企业、化工园区 进一步提高重点县、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能力和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省急诊科)

16.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采取线上学习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设施构成重大风险的需要经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的化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工艺重点监管并构成重大危险的精细化工企业、化学合成药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安全水平。 生产水平基本保证。 (责任单位:省急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工负责)

(五)提高人员能力素质。

17.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和专业力量配置,充实化工化工专业背景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专业学位和实用技能的执法人员数量在职人员中具有安全生产相关经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5%,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应急部门分工负责)

18.充分利用国家高校学科设置政策,鼓励和支持相关高校在一级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下独立设置“化学安全”二级学科或“化学工程与技术”,推动化学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急救部门分工负责)

(六)提升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19.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升级系统功能和基础设施,区分专项管控(红色)、重点关注(黄色)和一般监管(绿色),建立分级管控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监测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部、省、市、县、园区、企业联动、网络化管控。 推动地方跨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责任厅)

20、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品安全生产”试点,推动中盐安徽红四方有限公司加快“工业互联网+危化品安全生产”试点建设,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特种作业、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 推动每个城市选择1~2家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分工负责)

21.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升级应用化学品登记系统,审核更新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登记信息,开展化学品、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实施“一企一检”。一品一码“全省”管理,为危化品危险信息高效传递、全生命周期实施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集中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专班推进、亲自挂帅、走出去亲自到场,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省级以下各级安委会原则上可以不再制定本地区归口管理实施方案,但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下达归口管理任务清单,并全面系统地制定归口管理任务清单。管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各级安委会、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抓好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3年1月底前完成总结检查。

(二)强化措施落实。 All , and units focus on of work, the of , the level of , the risk , the and of , the and level of risk and , , and . 。 It is to sum up and in a , and good and , and , and play a role. At the same time, it is to such as , non- of , and and , 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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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and of the (city) under the of and will the to the March 20, June 20, 20, and 20, 2022. .

附录

"Two bans out of ten" in parks

1. The "Ten " of Park

1. Have a

2. Have a , , and

3. There is a "four to" range

4. There are land lines

5. There are works and

6.

7. lot for with

8. There is an

9. There is a base

10. There are fire- ( )

2. "Two " in Parks

1. " and " and

2. and labor- are

2021年初级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考试将重启,那么报名时间确定了吗? 2021年山东青岛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初级考试报名什么时候开始?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简单分析一下,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继续关注本网站,小编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2021年山东省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初审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8日青岛楼宇自控操作员考试,南京培训总队组织召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对现有鉴定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力争尽快重启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021年3月,省级鉴定站已基本完成升级改造,部分省份已通过验收,审核计划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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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具体考试时间尚未公布,但从评审工作推进时间表中不难看出,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非常有希望在5月至6月开始考试。

2021年山东省初级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注册要求

小编根据《国家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职业技能标准》整理: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身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楼宇自控培训学校_楼宇自控培训机构_青岛楼宇自控操作员考试

2. 学历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中级消防设施作业人员: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证书后,已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年(含)以上;

(二)累计从事本职业或者相关职业6年(含)以上;

(三)获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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