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信息化综合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
项目地点:北京
一、招标条件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部综合信息化运维已获得立项/核准/备案机关的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目前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001)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部信息化综合运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部信息化综合运维)投标人资质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提供信息化综合运维服务的必要条件,以及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人员、资金、技术、设备和设施;
3、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认证及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 3级(含)资质;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2月至今)至少有两次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提供类似运维服务的业绩。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楼宇自控系统招标公告范本,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中国”或重大税务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2日09:00至2022年12月07日16: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截止提交:2022年12月23日09: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30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件:
同丰中学改造工程-1、2、3、4号楼及零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序列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丰中学改造工程已经宜兴市发改委以宜发改投许(2022)28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招标人为中国宜兴环境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环境科技园区财政,项目投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募资金:0.00%,国外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本项目1、2、3、4号楼及零星改造工程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街街道龙池路
2.2 项目规模:/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零星改造工程范围内的1、2、3、4号楼(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施工工期要求: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日,竣工日期:2023年7月21日
2.5合同预估价:384万元
2.6 节划分:1节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或同等)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上述品牌外,其他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若招标人认为合理,将以答疑的方式告知各投标人予以增加。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未要求的除外),在人员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设备、资金。 。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过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建设项目。 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2.1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就业、执业(指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登记其在两个以上单位的(专业)资格证书)。
3.2.2拟建项目负责人变更且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变更且无在建工程(原合同期限必须已届满且变更记录日期已满6个月),或因未签约项目因任何原因暂停或无法按期开工,且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已办理完毕,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楼宇自控系统招标公告范本,但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同一项目的批准文件,在同一工地分包或分期建设,且工程总规模在本招标人执业范围内项目负责人。
3.2.3拟建项目负责人无受贿犯罪记录; 或者有受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2.4 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单位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信用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从信用数据库中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继续在本项目中使用的,将视为弄虚作假,将予以查处; 本项目不接受退休项目负责人投标。
3.3 投标人及拟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其他要求:
3.3.1自2021年5月26日起,拟派遣项目企业及负责人未因串通、弄虚作假、冒名投标、骗取中标等行为受到建设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分包、非法分包;
3.3.2自2022年5月26日起,企业无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多次投标、多次中标后放弃的除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拒绝提供履约保证;
3.3.3自2023年2月26日起,企业未因拖欠职工工资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
3.3.4 自2018年5月26日起,投标人或拟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未出现绩效评价不合格的情况,绩效评价不合格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3.4.1 是招标人的下属机构(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2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代建、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和设计服务;
3.4.3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参股;
3.4.4 与招标人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利害关系;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暂停期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暂停的;
3.4.7 因拖欠工资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 投标人近3年内有受贿犯罪记录,或法定代表人有受贿犯罪记录且自备案之日起未超过5年;
3.4.9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刑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每个投标人均可投标本招标项目的上述标段之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5日;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 平台及工具软件使用费每套120元,售后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5月26日8时40分。
5.2 本项目采用网上非面对面开标。 投标人代表无需现场出席开标会议,也无需提交任何原始材料。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系统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投标。 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无会议开标大厅”登录“无会议”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现场开标操作,并进行互动互动。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采用“评标入围法+合理低价法+信用投标”。 评标详细规则参见本公告附件。
7.2 投标人年度综合信用评分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分为依据,其信用评分对应《综合信用管理办法》中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得分(建筑其他)”。
8、其他:
8.1 本公告所称在建工程是指自中标结果公告(直接承包工程实行网上合同备案)至承包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工程。工程(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视为在建工程)。验收证书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各方参与建设的工程必须通过验收,并签署相应单位工程质量交付检验记录或分公司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 企业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次数。 其选定的项目负责人为多个项目拟投标人的,经投标人同意,企业可以放弃某一项目的中标,但应当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 先后担任公司第一个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单位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动态监管资质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企业,自锁定之日起,资质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江苏建筑市场查询”为准)监管诚信信息集成平台”)。
8.4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免见面投标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演示视频》,并登录免见面投标系统开标制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召开开标会议而不能正常参加开标会议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九、公告媒体
9.1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2日。本公告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