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教育部指导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网信办等部门主办的“首届IPv6技术应用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白山云“IPv6一号”在医疗领域应用的两个项目被评为2022年上海市IPv6大规模部署应用典型案例。对此,白山云科技董事长兼CEO霍涛先生表示,白山云科技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用户提供更高效、更安全的边缘云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依托高时效、高可用、高性能、强安全的IPv6大规模改造部署成果,白山云从众多参赛单位中脱颖而出,实现“双案评选”,其专业实力和服务水平再次获得权威认可。
今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IPv6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IPv6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将取得显著成果。白山楼宇自控系统,“IPv6+”等创新技术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重点行业“IPv6+”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各重点行业形成20多个应用标杆。
从这个角度来看,IPv6是互联网演进升级的必然趋势,也是网络能力提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基础支撑。
白山云是中国领先的云服务提供商之一。 其服务覆盖了83%的中国网民,承载着国内很大比例的网络流量。 目前,白山云IPv4/IPv6双栈服务能力节点覆盖率已达100%,并基于“IPv6一键升级解决方案”,已为众多客户提供IPv6无缝改造升级服务,覆盖政府、金融、医疗、交通、媒体、互联网等行业,帮助客户快速高效地完成网站和APP从IPv4到IPv6的平滑升级。 同时,在满足政策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接入性能、网络安全、天窗改造、可视化等IPv6大规模改造的全面提升。
白山云“IPv6一键升级解决方案”具有IPv4/IPv6双栈覆盖、零改造无缝升级、IPv6深度安全防护、IPv6天窗改造方案、全面消除天窗、业务状况和服务质量等优势提供IPv4和IPv6网络出口,根据终端IPv6兼容性选择最佳协议接入。 还可以有效拦截恶意攻击,提高客户网络安全,保障企业正常、顺畅运营。
以IPv6为主导的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 霍涛表示,白山云科技将继续以专业的产品和服务能力,为政企公共客户和互联网用户提供更好的IPv6体验,为网络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
第一章 建筑类别及耐火等级
1.1 建筑高度
1.1.1《建筑消防设计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以下略)
附录A《建筑高度和层数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按建筑层高计算; “地下或半地下室”、“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建筑底部设置的自行车车库、储藏室、开放空间”可不计入累计层数,住宅建筑可不计入建筑累计高度。
1.1.2 不存在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完全隔离的、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无开口的墙体、地板(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地板)的可燃室内超过1.50小时)。 建筑物屋顶的闷顶层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1.1.3 建筑屋顶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为从外观设计地面至檐口(按建筑外墙坡度计算)和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外部设计一直延伸到屋顶最高的夹层。 取较大的高度值。 (附件1.1.3)
附图1.1.3 斜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1.1.4 住宅建筑单元的平坡组合屋面,建筑高度按最高屋面计算,当平屋面面积不超过屋面面积的1/4时(围合面积按从建筑物外墙坡度投影线算起),建筑高度可按第1.1.3条的规定计算。 (附件1.1.4)
附件1.1.4平坡组合屋面建筑高度计算:b≤1/4a
1.1.5 当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计算建筑高度时,屋面面层应计算至靠近外墙的屋面最低点。 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含商住综合体建筑)的屋顶面积计入竣工屋顶面积(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顶结构厚度); 住宅建筑(包括底层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的屋顶面可以是屋顶结构。 (附件1.1.5)
图1.1.5 屋顶面积计算
1.1.6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厂房,可设计为单层厂房。
1.2 阶梯式地板
对于阶梯楼层,位于不同标高楼层的同一建筑物不能满足计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条件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计算建筑高度:
1.2.1按规范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当室外较低层与较高楼层构成环形消防车道或沿两者布置贯通式或端部式消防车道时建筑物长边、室外较高或较低楼层(应与拟设置的消防攀登作业场地标高一致)计算建筑高度; 按规定可沿建筑物一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其最大深度不应大于50m,其最大深度可与车道对应的室外地面(应符合以应设置的登火作业场地标高)为起始建筑高度; 根据《建筑设计及消防规范》不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的其他建筑,其起始建筑高度可根据室外地面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1.2.1)
附图1.2.2-1 建筑高度按室外较高楼层计算 2 建筑高度按室外较高楼层计算时,低于室外较高楼层
1.2.2 低于较高楼层的房间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 按室外较高楼层计算建筑高度时,较高楼层以下房间应按地下室进行消防设计。 该空间内可按地上部分设置防火分区; 部分空间深度大于30m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深度不大于30m的空间隔开。 处所、避难走廊、防火分区或者防烟前室不得设置防火卷帘;
(图1.2.2-1)
附图1.2.2-1 从室外较高楼层计算建筑高度
2 从室外较高楼层计算建筑高度时,若较高楼层以下房间的楼层与较高楼层的高度差小于其层高的1/3(按室外较高楼层计算)较高楼层),可按地上部分进行消防设计; (附件1.2.2-2)
附件1.2.2-2 与高层高差较小的房间
3 当建筑高度从室外较低层计算时,低于较高层的房间的防火设计可按地上部分进行。 但当建筑内部空间距外墙自由空间深度超过30m或不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时,该空间的防火设计应以地下室为主,并设置防火墙和消防设施。消防设计的空间与地上部分之间应采用门。 ,防火卷帘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 (图1.2.2-3)
附件1.2.2-3-1 建筑高度按室外低层计算
附件1.2.2-3-2从室外低层计算建筑高度
1.3 厂房(仓库)相关问题
1.3.1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8.3.1条第2款规定的类似生产厂房、8.4.1条第1款规定的类似用途厂房和《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第8.4.1条第1款规定的类似用途厂房和第10.3.1条第5款厂房是指同时生产人数超过200人(或者同时生产人数超过200人)的任何生产加工车间或者单体建筑的防火分区。超过30栋且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平方米)、丙级厂房、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或具有类似生产性质并有火灾危险的工厂。
1.3.2 民用爆炸装置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的设计内容,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 50089和《烟花爆竹工程安全设计》。 上述标准中,当建筑物、消防通道与其他建筑外墙的防火间距的消防设计要求低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时,应按照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1.4 部分建筑物、场所的消防设计
1.4.1宿舍建筑的消防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的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按成套房屋功能设置的除外),宿舍房间不得与其他功能建筑(配套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
公寓式写字楼应按办公楼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应按酒店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但上述建筑不应共用疏散楼梯设有商场和营业厅。
1.4.2 不具备治疗功能的疗养性质月子中心应按旅馆建筑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但疏散距离按医疗建筑病房要求执行。
1.4.3 教学用实训建筑,如技工学校的汽车维修教室、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年护理室、医学院校的模拟病房、商学院的模拟酒店房间等,可按规定使用教学、实验建筑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1.4.4 保龄球、台球、棒球、蹦床、飞镖、真人CS、密室逃脱、室内电动卡丁车等场所属于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按照歌舞娱乐、放映娱乐场所、消防等进行设计。与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取分隔措施(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符合《消防规范》第6.5.3条规定的乙级防火门、防火卷帘)建筑设计》楼宇消防自控工程施工范围,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楼板)。
1.4.5 考虑到足疗店的经营特点与桑拿休息室或具有桑拿服务功能的客房基本相同,其消防设计应按照歌舞娱乐、投影的要求实施。娱乐场所。
1.4.6 歌舞娱乐、投影娱乐场所的配套营业用房,除配套办公室、卫生间、储藏室、食堂建筑面积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当附属用房与歌舞、娱乐、放映、娱乐场所位于同一楼层不同防火分区且疏散完全独立,或位于不同楼层不同防火分区时,防火设计可并根据其实际职能进行。
1.4.7 鉴于监狱建筑的特殊性,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监狱建筑标准》建筑标准139、《监狱建筑设计标准》JGJ 446相关规定不一致,可遵循《监狱建设标准》。 《建筑标准139》、《监狱建筑设计标准》JGJ 446执行。
1.4.8《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条款中出现的“重要公共建筑”可参照GB《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附录B中重要公共建筑的认定标准50156-2012(2014 年版)。 定义的。
1.4.9 GB 50067-2014《车库、修缮车库、停车场消防设计规范》第2.0.5条规定的净高是指车库地面至上层底部计算的高度。 半地下车库的消防设计应当按照地下车库的要求执行。
1.4.10 摩托车车库应按照内燃机车库消防设计要求执行。 摩托车车库按每40平方米改建为1个汽车停车位确定其消防等级,其余不足40平方米的按1个汽车停车位计算。 其他专项消防技术标准出台前,新建地下车库内建设的分布式充电设施应在同一消防保护区内集中布置,并按照《分布式充电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布置。电动汽车设施》GB/T 51313-2018第6.1.5条执行。
1.4.11《建筑室内装修防火设计规范》GB 50222-2017第4.0.8条所涉及的“无窗房间”可按下列要求执行:
1 电影院观众厅为高层室内空间,一般设有放映窗,不属于《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防火设计规范》第4.0.8条规定的无窗房间类别;
2 如果房间内安装了可破碎的窗户,外人可以通过窗户观察房间内部,则该房间不视为无窗房间。
1.5 高层建筑和裙房
1.5.1 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与裙房位于同一防火分区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以采用封闭楼梯间;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不得设置消防电梯。
1.5.2 当裙房与主体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含投影线)外以防火墙分隔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和防火分区形式可确定根据单层和多层建筑的要求; 防火墙的开口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如不采用防火卷帘时,裙房的疏散距离也可根据单层和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附件1.5.2)
图1.5.2 疏散楼梯形式及裙房防火分区
1.5.3 对于住宅与其他功能建筑合建以外的多功能高层公共建筑下部附属部分,当同时满足下列1~3条要求时,安全疏散主建筑和附属建筑的结构及消防电梯的设置根据各自的高度,可按照规范执行; 当附属部分同时满足下列1~4项要求时,主建筑及附属部分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防火分区的设置可分别按规范执行各自的高度:(图1.5.3)
1 与主建筑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
2 完全独立于主建筑的疏散;
3 主建筑与通风井井壁之间不得开设门窗洞口(通风井井壁不得开设强、弱电、水井井壁检修门)给排水管道应为甲级防火门),通风管道不得穿过
道路防火墙无开口(消防电梯井及上下管道井除外)且极耐火
楼层划分限制不少于2.50h;
4 与主建筑交界处的外墙至下层洞口之间的实心墙高度,以及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实心墙宽度,不应小于4m。
附图1.5.3-1 多功能高层建筑下部附图部分
附件1.5.3-2 多功能组合高层建筑下部附连
第二章 总平面布置
2.1 消防车道及消防车作业现场
2.1.1按照《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第7.1.2条、第7.1.3条规定要求设置消防通道的建筑,消防通道的距离不应小于5m或大于30m距建筑物外墙、最不利火区和建筑物主要出入口的距离不宜大于60m; 其他建筑消防车道路与最不利消防分区(住宅最不利单元)主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相邻建筑物5m范围内不应布置架空线路、高度大于5m的高大树木、行道树及其他影响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附件2.1.1)
图2.1.1 消防通道与建筑物之间的障碍物
2.1.2 高层和多层建筑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不应分别小于12m和9m,并可绘制一条满足转弯半径的4m宽消防车道,用绘图法进行校核。 (附件2.1.2)
图2.1.2 消防车道转弯半径
2.1.3消防车可以使用的不规则场地(可以是满足消防车折返要求的T形、Y形等(车道距交叉点的长度不应小于12m)可用作消防转弯。(附件2.1.3)
附图2.1.3不规则回火车辆现场
2.1.4 住宅建筑火灾攀登作业现场与消防死胡道、环形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大于18m时,应设置消防返航车。 (附件2.1.4)
附件2.1.4端式消防还车现场
2.1.5 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应采用硬质路面,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应有明显标志。 消防车道沿线的标志、标线,应当按照第2.1.11条的规定执行。
2.1.6 与消防车登高作业面相对应,设置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及连接登高作业场地的消防车道,其长度不应小于一长边的1/4或建筑物的周长,且不得少于一条长边。 边长。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应连续布置。
图2.1.6-1
2 高层住宅和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上升作业面确有困难时,可间断布置,消防车上升作业面之间的间距消防车长度不宜大于30m。 (附件2.1.6-2)高层住宅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可按住宅各单元连续布置。
图2.1.6-2
注:1、A+B+C≥1/4周长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
2、高层住宅建筑高度>50m时,攀爬作业场地的长度为括号内的数字。
3 当住宅建筑底部设置总高度(建筑高度之和)不大于7.8m的商业服务网点和变配电室时,与住宅连接处的长度不宜大于10m当消防车能够到达单位或每户使用的楼梯间时,该住宅可视为满足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的要求。 (附件2.1.6-3)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满足返回场要求时,可以不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
附图2.1.6-3 该位置的住宅可视为满足消防车上升作业面要求
2.1.7 在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作业场所对应的范围内(包括高层住宅和建筑高度50m以下的公共建筑消防车登高作业场所两侧15m范围)疏散应设置直接通向室外的楼梯或直接楼梯间。 入口可以是门厅或通向楼梯间的走道。
2.1.8 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的设置应能满足消防登高车能保护住宅、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各单元及建筑物侧面各消防救援出口的要求。应设置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
2.1.9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第7.2.2条第1款规定的“车库出入口”不包括非机动车出入口。 车库(坡道)出入口不得设置在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与登高作业面建筑外墙之间。 当建筑物投影范围内有车库(坡道)出入口时,建筑物外墙与消防车上升作业场地的距离不应小于6m,用于汽车疏散时,应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车库(坡道出入口两侧应设置长度不小于6m、无门窗开口的防火墙。车库坡道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附件2.1.9)
附图2.1.9 建筑规划范围内车库(坡道)出入口
2.1.10 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原则上应设置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若设置在红线外,应取得主管部门(可以是规划、建设、城管、交通、绿化等部门)的书面批准。 还应保证攀登场地范围内不存在影响攀爬作业的高大乔木、行道树、架空线路等障碍物。
2.1.11 消防通道沿线的标志和标记
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地的消防通道应当设置沿线标志、标线,并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车道两侧边沿石立面及顶面应画有黄色禁止停车标志。
2 无路缘石的道路,路面不得绘制停车标线,标线应为黄色单实线,距离路面边缘30cm,线宽为15cm。
3、沿消防车道,在道路中央画一条黄色方框线(不得与消防车上升作业面所画线重合),并在消防车道上标出“禁止占用消防车道”的警示字样。沿着行驶方向的盒子。 黄框线长、宽不小于2m×1.5m(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醒目的要求时,应按4:3的比例加大标志尺寸)。 标志之间的距离可根据小区消防通道的实际情况设定,但应保持视觉连续性,无视觉盲区。
附图2.1.11-3:消防车路边禁止标志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4 现场消防车道出入口路面,应根据消防车道净宽划设不停车标线。 标线为黄色实心网格线,外边框宽度为20cm,内网格线宽度为10cm。 内网格线与外边界线夹角为45°,标线沿行驶方向的中心位置标有“禁止占用消防车道”的警示字样。 不停车标线的长、宽不得小于2m×1.5m(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醒目的要求时,应按4:3的比例加大标志尺寸) 。
附图2.1.11-4:消防车道出入口禁止停车标志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5 场馆内消防通道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醒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警示标志的长和宽不应小于1m×0.6m(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醒目的要求时,应按5:3的比例增大标志尺寸),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0m。
附图2.1.11-5: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警示标志示例
6 在行人、车辆分流的住宅区内,只能按照第5条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2.2 消防救援出口
2.2.1 厂房、仓库、商店建筑的每个防火分区,其直接通道、公共区域(公厕开口、楼梯间、前室)或大空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两个消防救援出口。 (附件2.2.1)
图2.2.1
2.2.2 若确实有困难,不靠近外墙的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两个通往与防火分区相邻的过道、公共区域或大空间区域且设有消防救援口的连通口(本通讯口不得采用防火卷帘)。 (附件2.2.2)
图2.2.2
2.2.3 玻璃幕墙住宅建筑的外墙,应在每户适当位置设置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户。 如有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应与场地相对应。
2.2.4 建筑物各层直通室外的门窗或有门窗的露天走廊、阳台可作为消防救援出口。 各商业服务网点每层应设置消防救援出口。
2.3 射击距离
2.3.1 当两相邻建筑物之间设置防火墙以满足无限防火间距的条件时,当两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夹角小于180度时,最近的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当两栋相邻建筑物形成不小于180度夹角时,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附件2.3.1)
图2.3.1
2.3.2 建筑物屋顶和地下室顶板开设消防排烟、照明、通风等开口时,开口与上部结构开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6m(水平距离不小于4m)。 (附件2.3.2)
附图2.3.2建筑屋顶及地下室顶板洞口设置
2.3.3 建筑物屋顶、地下室顶部开设消防、排烟口、采光、通风等开口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开口背向建筑物时,开口与上部结构之间的距离不受限制。 (附件2.3.3)
图2.3.3 背对建筑物的开口
2.3.4 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库匝道出入口不作为排烟口时,匝道出入口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不受限制(本规范第2.3.6条规定的情况除外)。本“指南”)。
2.3.5 下沉广场、庭院等开口,当下部仅用于景观、绿化和人员通道时,与上部建筑的距离不受限制。
2.3.6 When the is in with , , of and , for the , and ward , it shall be by floor slabs with a fire of not less than 2.00h, and may lead to the ( The hall shall be set up and by a fire wall with a fire of not less than 2.00h and a Class A fire door, and shall not be by a fire ), and shall also meet the :
1 The be set , which can be to 2.3.6;
2.3.6
2 The -line the of the ( the ) and the wall of the shall not be less than 6m (and the shall not be less than 4m).
2.3.7 The -row along the roads of the that are set up on the of the may not be
lot . ( 2.3.7)
2.3.7
2.3.8 The -row set up along the roads for small cars in the of C, D, and E () and may not be as lots, but shall meet the : ( 2.3.8)
1 The shall be in , and the of in each group shall not 5 .
The fire them not be less than 6m;
2 The of the space not the fire , and the 6m to each fire ex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