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楼宇租赁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点有哪些?

发表时间: 2023-06-02

楼宇租赁管理系统是一个综合管理平台自控楼宇通讯协议,为不同规模的楼宇租赁管理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楼宇租赁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租赁管理、财务管理、维修管理、报表管理、客服管理等。 让我们一一介绍每个功能点。

1、租赁管理

楼宇租赁管理系统集租户信息、租赁报表、租赁及出租管理等功能为一体,提供完善的租赁管理解决方案。 租赁管理功能模块包括以下功能:

租户信息管理:管理租赁合同、租户信息、合同到期提醒等。

租房报告:记录房间的详细信息,包括房间大小、位置、租金等,并支持添加照片。

租金管理:管理出租单位的入住和付款信息,跟踪租金收入。

出租管理:记录出租明细,自动计算剩余租期的租金,管理押金返还。

2、财务管理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还具有财务管理功能。 该功能模块包括以下功能:

收入和支出管理:管理收入和支出,确保账目清晰、透明和正确。

账单管理:生成租金账单并管理租户的财务状况。

报表生成:生成收支报表,以及相应的预算规划和分析报表。

可视化报告:帮助用户以图表、报告或其他可视化形式查看财务数据,更好地理解和分析财务状况。

3、维修管理

楼宇租赁管理系统除了提供租赁和财务管理外,还可以提供维护服务。 该功能模块包括以下内容:

维修报告:租户可以使用该系统提交维修请求。

维修评价:租户填写维修满意度评价,对维修服务水平进行评价。

维修跟踪:跟踪维修进度并提醒安装工作进度和质量。

4.报表管理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还提供报表管理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功能:

员工管理报表:统计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工作详情。

执行报告: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汇总所有相关信息,记录执行过程并生成执行报告。

:用于了解每个房间、租金和空置率的详细信息,并通过图表或统计显示汇总信息。

5.客户服务管理

最后,楼宇租赁管理系统还提供客户服务管理功能。 该功能模块包括以下内容:

客户搜索: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需要,筛选出相应的楼宇和房间。

客户反馈:客人可以通过系统发表个人意见和反馈,得到快速反馈和问题解决。

客户支持:为用户提供24小时在线支持,解答用户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用户身份验证:通过身份验证和额外的安全控制提供安全的身份验证和通信。

总之,楼宇租赁管理系统是一个高效的综合管理平台,能够满足不同规模楼宇的租赁管理、财务管理、维护管理、报表管理、客服管理等需求。 这将有助于建筑经理更有效地管理他们的建筑并从中获利。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楼宇、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宽带接入市场,2020年9月30日,国家总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商业建筑”(工信部联信函[2020]212号)。 通知一经发布,各地政府和通信主管部门积极响应,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此类工作的蓬勃开展,加大了物业服务企业在商厦宽带收费、安装、维护、使用等相关工作中的压力和控制力度。 宽带相关工作任务迫在眉睫。

鉴于此,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最新的整治政策和相关政府及牵头部门的具体行动,探讨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商业楼宇宽带整治行动时应注意的相关合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给出以下建议。

1.积极自查自纠商厦宽带业务排斥和竞争限制问题

在公寓写字楼、写字楼等商业楼宇的管理运营中,各家物业服务公司与宽带电信运营商签订独家协议,收取高额电费,甚至在一定区域内垄断宽带。 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电信服务的权利,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在电信业务合同中有下列行为:(一)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电信服务。法律...”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关于开展商业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规定:“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电信运营商及其业务代理、商业楼宇产权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业主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达成排他性协议或者同意限制平等准入,以及在商业建筑内制约、制约公平准入、使用通信设施的自控楼宇通讯协议,依法予以查处。

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独家经营、限制竞争,不仅会产生合同被视为无效的法律风险,还可能面临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当局。 对于下列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整改:

01

直接与宽带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人、商业楼宇业主及其委托的商业楼宇管理人签订任何形式的排他性协议的行为;

02

约束、制约宽带电信运营商根据用户需求进入商业楼宇提供宽带电信服务的行为;

03

限制和制约宽带电信运营商公平接入和使用商业楼宇通信信道、管道、机房等设施;

04

强迫宽带消费者接受指定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在电信业务中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制他人接受指定服务,情节严重,涉及强行交易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不排除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胁迫措施。依法采取措施);

05

为经营电信业务提供电信资源或者为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网络接入、业务接入服务的行为。

2.积极查处商务楼宇宽带电信业务违规定价、违规收费行为

can总线通讯采用的协议_什么是三菱有协议通讯_自控楼宇通讯协议

对于高层建筑,为了保证通信信号的覆盖水平,宽带电信服务商一般会在高层建筑内部部署通信信号放大设备,即室内分布系统。 此类设备通常连接到附近建筑物中的配电箱。 在这种情况下,通信设备能否开机和电价通常由物业服务公司决定,容易出现所谓的“灰色交易”。 以往,这种情况并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的权责不够明确,宽带电信消费者不懂得维权,相关部门也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依据。

但现在,各部门和单位对辖区内商业楼宇宽带服务的权责明确,处罚依据明确。 根据《价格法》,通信管理局依法对电信运营商的营销和计费行为进行监督。 这大大改善了以往宽带消费者因价格侵权维权难、维权时间长、甚至投诉无门的现象。 消费者也更加关注自己的权益。 方式、多措施、多层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顺势而为,积极查处其负责管理的商厦内宽带服务价格违法行为,了解商厦价格收费情况,做好相关服务。重点调查以下项目:

01

商业楼内宽带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人是否在商业楼内明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服务监管电话等。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自行协助提供信息发布场所,为宽带电信运营商及其业务代理开展服务提供便利。

02

商业楼宇宽带电信运营商及其业务代理在向业主提供通信服务时,除按其公布的电信资费标准收费外,无论是物业服务公司还是宽带电信服务商,均向宽带消费者收取附加费用。

03

物业服务企业在配合提供通信接入服务时,是否自行向商业楼宇宽带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企业自查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以免影响企业诚信记录。 此外,还应注意是否与通信公司或私下进行不正当的金钱交易。 存在此类交易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认定为贿赂行为。 同时,这种非法交换经济利益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如果数额巨大或者社会情节恶劣,甚至构成犯罪。

3、全面配合商厦宽带电信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一般来说,宽带电信服务提供商宣传的互联网带宽通常为 10 Mbits 或 50 Mbits,但实际测得的速度远低于此。 宽带不宽,网速“忽长忽短”的现象并非孤例。 也有不少宽带电信服务商采用“一条线多户”的网络供应模式,收取多倍的宽带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制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 将峰值速率宣传为正常速率是典型的虚假宣传。 消费者有权要求相关宽带电信服务商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关行政部门还可以对违法者给予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物业服务公司和宽带电信服务提供商联合参与此类虚假活动同样有罪。

为规避此类法律风险和处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并坚决遏制此类“非法宽带”,尤其要注意以下两点:

01

不得违规参与、支持商务楼宇通信配套设施建设。 通讯配套设施

02

督促宽带电信服务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提供宽带服务,资费、网速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杜绝“多户一条线”、“一机多口”等行为”。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初步排查商品房16.8万栋,共发现问题楼宇3870栋。 已协调解决565栋,正在协调解决3305栋。 电信整顿行动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各省、市有关部门和主管单位一定会加大对商务楼宇宽带通信问题的整治力度。 当前,各物业服务企业都应高度重视自身商厦宽带电信的问题。 整顿和加强后续服务管理。

综上所述,在各领导部门和管理部门高压严管、重点整治商业楼宇宽带电信服务的大背景下,各顾问、物业服务公司要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及时的方式。 因此,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自身整改工作,帮助企业实现真正的良性效益和长远发展。

附件:各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为谋取商业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以财物或者其他方式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

(一)交易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影响交易。

在交易活动中,经营者可以明示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介支付佣金。 经营者向交易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介机构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

第八条 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不承担责任。

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以组织虚假交易或者其他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应当退还多付的部分;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 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最高可处5000元:

(一)未标明价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以高于标价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的;

(四)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联系我们

电话:0791-87879191 邮箱:sales@ctrlworks.cn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写字楼21楼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写字楼21楼 电话:0791-87879191 邮箱:sales@ctrlworks.cn
琼ICP备2021009423号-1 Copyright 2021 康沃思物联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