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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4.1一般规定(4.2合同管理职责)

发表时间: 2023-01-25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

4.1 总则

4.1.1 规范施工合同(协议)管理,防控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章可循、合同有约束、履约有检查,维护施工方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4.1.2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合法审查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4.1.3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不得签订经济合同,不得谋取私利。 签订合同应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承包”的原则。

4.1.4 所有参与承包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当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

4.2 合同管理职责

4.2.1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指导合同管理和重要合同的签订。

4.2.2 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4.2.3 公司各级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和公司的制度规定,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工作。

4.2.4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各项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 办公室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和能力,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签发和管理;

3、负责组织对各类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

4、制定合同订立操作规程;

5、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4.2.5 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合同的谈判、签订、备案、备案等相关工作。

4.3 施工合同分类

4.3.1按性质可分为: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代理咨询合同、工程担保合同等。

4.3.2 按承包方式分为: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单元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和BOT合同(又称特许权协议合同)。

4.3.3 常规合同和特殊合同。 会员企业的定期合同通常包括: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合同。

4.3.4 重大合同和总合同。 以下合同被视为主要合同:

1.承包单项工程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2、采购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的成套设备;

3、目标金额超过50万元的原材料采购合同;

4、担保合同;

5、法律关系复杂的重大合同

4.4 签订合同的权限

4.4.1 为提高公司合同签订效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合同采用分级授权方式签订。 其原则是:主要根据合同金额和合同性质,分级授权。

企业法人或总经理:单项金额超过200万元; 年度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

副总经理:单个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200万元; 年度合同目标金额超过15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

工程部经理:单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年度合同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4.4.2 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经财务总监批准。

4.5 合同的签订

4.5.1 合同主体审查: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合同主体的资质、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对对方的权限等进行调查,不得擅自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与其履行合同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对方委托他人代为订立合同的,应当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资格,一般要求代理人持有委托书文件。

4.5.2合同形式: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标的物金额较小(2000元以下)或可即时结清的除外。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补充协议、正式文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公司编制的示范文本)应使用示范文本。

4.5.3 合同审查

1.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合同,应当进行合同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 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合同的严格性。 包括:合同应有的条款是否齐全;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具体、明确; 书面表达是否准确无误。

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预期的经济利益和可能的风险; 不正常履行合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4.5.4 合同审查方式

1、对于重大合同或内容比较特殊的合同,由合同签订人员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其中,工程建设合同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预算结算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顾问、财务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 合同评审应当形成联合评审记录,由参与方签字确认。

2. 总承包相关专业人士对合同进行联合评审。

3.一份合同须审核一次。 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参照示范文本直接签订的性质相同的合同,不另行审查。

4.5.5 合同主要条款经联合审查确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合同正式文本,经办人员批准合同后,有权签订合同的人员方可签订合同。根据授权系统的要求。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5.6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门负责办理; 按规定楼宇自控采购合同模板范本,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须经批准后方可签订; 如果合同需要谈判,谈判人员应起草合同文本,制定谈判方法和谈判技巧。

4.5.7 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重大合同至少保留三份,合同管理部一份,财务部一份,承办部一份。

4.6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4.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

4、对方迟延履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4.6.2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需变更或取消合同,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合同变更,并按合同审查要求重新组织合同变更审查,办理书面合同变更手续。 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变更合同的签发范围与原合同相同。

4.6.3 对方提出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时进行。 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结果,是变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4.6.4 合同履行过程中特殊情况下终止合同(包括中止、延期)的,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并及时追究对方责任。 中止的合同重新履行时,应当按照同样的程序恢复。 合同的恢复和中止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4.6.5 合同尚未全部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的,应当做好解除合同备案,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数据被转移到公司档案中进行保存。

4.7 合同的履行

4.7.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建立合同及履行情况台账。

4.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发现并确凿证据表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报告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部应立即向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向公司领导汇报:

1.经营条件严重恶化;

2、转移财物,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3.商业信誉损失;

4、公司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义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4.7.3定期确认债权债务及发生重大变化时的确认:在重大、复杂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当公司或对方的合同经办人发生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件时,应及时进行账目对账,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债权债务。

4.8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4.8.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首先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4.8.2合同双方在1个月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或对方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室报告公司书面决定,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决议,报分管副总经理审议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4.8.3 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处理的合同纠纷,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处理。

4.9 合同日常管理

4.9.1 公司合同专用章由专人管理,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须送至登记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页之间应加盖公司印章。

4.9.2 已签订的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传真、信函、理赔报告、报表、合同台账等资料应由专人保管,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在同时签字并在财务部备案。

4.9.3 已完成履约及竣工结算的项目,经审核合格后,连同合同、结算单、所有文件、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等全部材料装订成册、竣工验收证书等,并送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4.9.4 合同保存期限 一般合同保存期限为15年,重大合同应永久保存。

4.9.5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进行经济考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追究责任。

4.9.6 编制合同时需在合同中附上华润燃气集团工程物资完整性跟踪邮箱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一般

1.1 准备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重大及以上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职工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 ,结合XX公司实际生产系统和设备,特制定本方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有限公司所辖生产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在安装、检验、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 或在其他情况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主要危险源认定》(-2009)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国知监特[2005]206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AQ/T9002-2006)

3 术语和定义

3.1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3.2 锅炉: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其他能源将其中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承受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其范围定义为容积大于或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 水压大于等于0.1MPa(表压)、额定功率大于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炉。

3.3 压力容器:指盛装气体或液体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装置。 其范围定义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体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固定式和移动式容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液体的标准沸点; 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体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的L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气瓶液体; 高压氧舱等

3.4 压力管道:指用于输送具有一定压力的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定义为最大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易燃易爆物品。 MPa(表压)。 、有毒、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公称通径大于25mm的管道。

3.5起重机械:指用于垂直提升或垂直提升和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定义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 或等于2m的吊车和承重形式的固定式电动葫芦等。

4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4.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1.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多人转移。

4.2 重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2.1 造成10人至30人死亡,50人至100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

4.2.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转移5万以上15万人以下。

4.3 重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3.1 造成3人至10人死亡、10人至50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的;

4.3.2 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爆炸;

4.3.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转移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的;

4.3.4 起重机械整体倾覆。

4.4 一般事故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4.4.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4.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转移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4.4.3 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损坏或起升机构坠落的;

4.4.4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

五、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XX有限公司是一家燃煤热能生产企业。 特种设备应用广泛,如蒸汽锅炉等汽水介质压力容器、管体、起重机械等。 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受管理因素、人员责任因素、环境因素或设备质量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事故类型主要包括:

5.1 锅炉受压件、蒸汽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可能因管材超压或老化而爆裂,高温高压蒸汽和水喷入人体,造成严重烧伤或死亡。

5.2乙炔、氧气瓶等不慎发生爆炸,对周围人员造成伤害。

5.3起重机械的危险在于起重设备发生故障或操作不当,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发生倒塌、倾倒事故,造成物体坠落、损坏设备或造成人员伤亡。

5.4 因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

6 应急响应的基本原则

6.1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严格按规定操作,做好预防工作。

6.2 以人为本,首先要做的是保护人不受伤害,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受伤,要及时组织救援。

6.3 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扩大,避免或减少人身和设备的伤害。

7 组织和职责

7.1 应急组织体系

本预案应急组织体系与《XX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

7.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预案的指挥机构和职责与《XX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 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和需要,指挥部领导调集了应急救援队、医疗救援队、通讯队、安全警戒队、后勤保障队、善后处理队。

8 预防与预警

8.1 危害监测

8.1.1 蒸汽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危险源的监测手段主要是压力表、温度计等热工仪表、报警装置和信号; 安装安全门以确保压力容器不会超压; 措施是:维护好设备、安全门、仪表和报警装置,定期检查,按章操作。

8.1.2 桥式起重机设备的监控方法主要是靠经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主要措施:设备本身配备安全装置,做好设备和安全装置的日常定期保养。

8.1.3 明确各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部负责厂内起重设备的安全监管;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技术监督工作;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由维修单位负责管理; 对特种设备,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三)及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特种设备和监控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四)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确保设备的合法使用;

(5)按期申请特种设备检验,确保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定操作。

8.2 预警行动

8.2.1 Ⅰ级预警: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致人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压力容器,造成5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断裂或起升机构坠落; 厂外发生或蔓延大火; 突发事故,仅靠公司应急救援力量不能满足应急要求的; 或发生一般或以上意外。

8.2.2 二级预警:发生涉及特种设备的突发事件,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3人以下;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在1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引起中等规模的火灾,涉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桥式起重机倒塌事故; 其他现场值班人员仅靠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满足应急需求。

8.2.3 Ⅲ级预警:特种设备突发应急事件,不造成人身伤害或以上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 小火可以在现场控制。

9 信息报告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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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报告

9.1.1 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班长(电话: )、值班领导(电话见值班表),并报告所在单位应急指挥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1小时内到厂

9.1.2 达到二级警戒时,值班领导、值班长立即报告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和办公室,厂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公司领导。 1 小时内紧急指挥部(安全科长)。

9.1.3 达到Ⅰ级警戒时,发生突发事件后,工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应立即(20分钟内)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安全科长)报告,并1小时内向高青县安监局和高青报告。 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

9.1.4 如遇突发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高青县安监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9.1.5 信息报送主要通过办公固定电话和厂区内手机进行; 在厂外,主要是拨打对方的手机。

9.1.6 如需紧急求助,可拨打119、110、120等公共服务电话。

9.2 处置

9.2.1 因锅炉、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等爆炸或重大泄漏引起的紧急情况。

(1)作业现场抢险人员立即关炉,对事故设备进行系统隔离;

(2)现场救援队人员在事故区域设置隔离围栏和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隔离措施进行抢修;

(3)维修现场应急小组人员到现场处理设备故障,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9.2.2 对于其他蒸汽系统压力容器的爆炸、泄漏等,但不影响安全运行的

(1)作业现场救援队人员应立即隔离系统并设置围栏隔离事故区域;

(2)维修现场应急小组人员到现场处理设备故障,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9.2.3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引起的突发事件

(1)发现人员并报警后,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等候,等待消防队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灭火。

(2)作业救援队执行现场消防救援预案,消防员开展消防救援作业。

(三)公安大队做好道路和人员隔离工作,组织人员疏散。

9.2.4 起重机械倒塌应急处理

(一)确认事故没有进一步发展后,进入现场检查。

(2)一旦发现人员伤亡,立即报警(当地拨打120或110),并执行《生产现场作业伤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由医疗救援队协调组织。

(3)维修应急组维修人员到现场对设备进行检修。

(4)呼叫消防中心报警,消防救援队出动救援。

9.2.5 必要时向工厂应急指挥部报告,调动其他救援队伍待命或进入事故现场,或向外求助(本地拨打119、110报警或周边单位)。

9.2.6 应对突发事件现场拍照,为事后分析和理赔准备证据。

10 应急响应

10.1 反应分级

10.1.1 一级响应:对应一级预警。

10.1.2 二级响应:对应二级预警。

10.1.3 Ⅲ级响应:对应Ⅲ级预警。

10.2 响应程序

(III 级反应)

10.2.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和值班领导,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力所能及的救援工作。

10.2.2 值班负责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通知相关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实施相关现场处置方案。 相关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总控室报告,服从值班长的调度。

10.2.3值班领导和值班领导向工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工厂安全直接负责人、安全科科长)和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二级反应)

10.2.4 达到二级警戒时,班组长和值班组长向厂区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厂区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二级响应,召集相关救援队人员赶到在现场,对未到场人员进行应急救援; 或待命并准备罢工。

10.2.5 各应急救援队开展相应救援工作。

(一级反应)

10.2.6 达到一级警戒,工厂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一级响应,并在1小时内报告高青县安监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10.2.7 根据上级指示,指挥部指挥救援队做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或待命待命。

10.3 紧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完成后,由同级应急救援指挥员下达终止应急响应的命令。

10.4 信息发布

应急响应期间有关信息的发布原则、发布时限、发布部门、发布程序与《XX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

10.5 后处理

10.5.1应急响应终止命令下达后,本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召开应急专题会议,讨论消除后果、恢复生产秩序、污染物治理、善后理赔等工作。

10.5.2善后处理组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

10.5.3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能力考核,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改进、改进的具体要求。 《方案》楼宇自控维保紧急预案,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和实施措施。

11 紧急支援

11.1 应急团队支持

本预案应急保障队伍与《XX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

11.2 主要应急资源见附表:

附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资源

序列号

名称和型号

特征

数量

存储位置

1个

防护工具、防护用品

灭火

3套

2个

驾驶

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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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车

作坊

3个

叉车

携带

1辆车

4个

呼吸器

急救

2套

各操作车间及主控室

5个

泡沫、干粉灭火设备

灭火

1批

生产办公场所指定地点

6个

消防栓

灭火

1批

生产办公场所指定地点

7

焊接机

紧急焊接

1批

大修焊接班

8个

气体切割机

急切

1批

大修焊接班

9

撬棍

撬门等

4支

大修焊接班

10

救护车

急救

1辆车

行政办公室

11

急救医学

急救

1批

主控室、小仓库

12

相机

取证

1套

安全科

办公室

阐明

根据需要不断补充,列于本表中。

12 培训和练习

12.1 训练

12.1.1 各特种设备相关部门每年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2.1.2 培训计划实施后,应全面记入培训台账,供职能部门检查。

12.2 演练

12.2.1 主管部门应对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12.2.2 参加演练的人员主要是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人员(但不限于)。

12.2.3演练内容主要为本预案(但不限于)“9.2处置”的内容。

13 赏罚分明

13.1 对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3.2 未按规定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和实施特种设备应急培训的,按未完成月度任务计入月度绩效考核内容。

附加信息

本预案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安监局)于XX年3月第一次编制发布,7月第一次修订XX. XX年10月,根据《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完成第二次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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